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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備受爭議的高句麗是中國古代東北的少數民族

備受爭議的高句麗是中國古代東北的少數民族

  高句麗是兩漢至唐王朝時期我國東北的邊疆少數民族,長期以來,山於受到非學術因素的影響,國內外的個別學者一直把高句麗所建立的政權看成是獨立於中國歷史上各王朝之外的政權,把高句麗和中國歷代王朝的關係納人中外關係史的研究範圍之內,甚至出版的一些書仍然沿用這種觀點,這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從中國諸多史書,以及一些朝鮮漢文史書的記載看,高句麗和歷代中央王朝的關係經歷了一個由直接管理到割據稱雄,再到直接管理的過程。高句麗一直是從屬於歷代王朝的少數民族。  
  西漢王朝對高句麗的管理由玄菟郡和高句麗縣具體負責。據《後漢書·東夷列傳·高句麗傳》載:「高句麗,在遼東之東千里,南與朝鮮、涉貊,東與沃沮,北與夫餘(或稱夫餘)接。… …東夷相傳以為夫餘別種,故言語則多同,而跪拜曳一腳,行步皆走。凡有五族,有消奴部,絕奴部,順奴部,灌奴部,桂婁部。本消奴部為王,稍微弱,後桂婁部代之。… …武帝滅朝鮮,以高句麗為縣,使屬玄菟,賜鼓吹伎人。」
  進人王莽新朝時期之後,隨著高句麗勢力的發展,高句麗國成了王莽新朝的一個邊疆少數民族「侯國」,但王莽新朝對高句麗的管理仍然是由邊郡太守負責的。史書關於高句麗和王莽新朝關係的記載有以下幾件大事:  
  一是王莽改高句麗王為高句麗侯。《漢書·王莽傳中》載:始建國元年(9),王莽遣使者改「四夷」諸王為侯,「其東出者,至玄菟、樂浪、高句麗、夫餘… …盡改其王為侯。」高句麗服從了王莽新朝的改王號為侯的措施。
  二是徵調高句麗的軍隊進攻匈奴。即《三國誌·東夷·高句麗傳》所載:「王莽初發高句麗兵以伐胡,不欲行,強迫遣之,皆亡出塞為寇盜。」《漢書·王莽傳中》、《後漢書》、《魏書》、《資治通鑒》、《三國史記》等史籍也有大致相同的記載。
  三是高句麗對王莽新朝的反叛。《漢書·王莽傳中》載:始建國四年(12),王莽為征伐匈奴,發高句麗兵,當伐胡,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於高句麗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驗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慰)安之。今猥被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滅,夫餘、穢貉復起,此大尤也。」莽不尉(慰)安,穢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麗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  
  王莽大悅,下書曰:「… …其更名高句麗為下句麗,佈告天下,令咸知焉。於是貉人愈犯邊。」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在王莽新朝時期高句麗和王莽新朝的關係基本上是延續了和西漢王朝的關係,王莽新朝對高句麗的管理基本上延續了西漢王朝的管理方式,王莽新朝不僅可以隨便更改高句麗王的稱號,而且可以任意調動高句麗的軍隊,用來征伐其他邊疆少數民族的反抗。唯一的變化只是高句麗在王莽新朝時期成為了邊疆地區的一個「侯國」。
  東漢王朝建立後,高句麗和東漢王朝的關係發生了比較明顯的變化,高句麗開始以一個邊疆少數民族政權的形式參與東漢王朝的政治生活,即《後漢書·東夷列傳·高句麗傳》載:「建武八年,高句麗遣使朝貢,光武復其王號。」所謂「復其王號」是指王莽新朝將高句麗王改為高句麗侯,所以才有東漢王朝的「復其王號」。  
  東漢王朝對高句麗的管理從史籍的記載看仍是由玄菟郡和遼東郡負責。據《後漢書》、《三國誌》、《資治通鑒》等史籍的記載,建光元年(121),高句麗王宮死,其子遂成為高句麗王,玄菟郡太守姚光上書建議趁高句麗有喪事和王位更迭之機發兵高句麗,但因尚書陳忠反對而未能實施。另據《後漢書·東夷列傳,高句麗傳》載:延光元年(122年)。「遂成還漢生口,詣玄菟降。詔曰:「遂成等桀逆無狀,當斬斷菹醢酷刑,以示百姓,幸會赦令,乞罪請降。鮮卑、穢貊連年寇抄,驅略小民,動以千數,而才送數十百人,非向化之心也,自今以後,不與縣官戰鬥而自以親附送生口者,皆與贖直,縑人四十匹,小口半之'遂成死,子伯固立。其後穢貊率服,東垂少事。順帝陽嘉元年,置屯田六部。… …建寧二年,玄菟太守耿臨討之,斬首數百級,伯固降服,乞屬玄菟雲。」由上述記載,可以看出玄菟郡仍然是東漢王朝管理高句麗的機構。  
  總之,高句麗出現於西漢王朝末期,由於其勢力還十分弱小,無法和西漢王朝相抗衡,也並沒有引起西漢王朝的重視,所以西漢王朝將其納人高句麗縣的管轄之下。在王莽新朝後期,尤其是到了東漢王朝時期以後,隨著高句麗勢力的增強,以及在臣服東漢王朝的同時又不斷侵擾邊郡,高句麗開始引起東漢王朝的重視,在由邊郡管理高句麗的同時也設立了屯田六部以防備高句麗。
  東漢王朝後期,由於中原大地政權分立,中央王朝對邊疆少數民族的控制有所放鬆,高句麗的勢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強,但隨著曹魏王朝的建立,高句麗也很快和曹魏王朝建立起了臣屬關係。有關高句麗和曹魏王朝關係的記載,最早是在青龍四年(236)。
  據《三國誌·明帝紀》載:青龍四年(236),秋七月,高句麗王宮斬送孫權使胡衛等首,詣幽州。這一事件明確表明高句麗希望通過殺孫吳王朝的使者以取悅曹魏王朝,進而建立和加強與曹魏王朝的臣屬關係。高句麗和曹魏王朝建立起臣屬關係後,開始積極地參與曹魏王朝對北方、東北的統一。
  據《三國誌·公孫度傳)載:景初元年(237),公孫淵自立為燕王,置百官有司。遣使者持節,假鮮卑單于璽,封拜邊民,誘呼鮮卑,侵擾北方。二年(238),太尉司馬宣王率眾討公孫淵,(高句麗王)宮遣主簿大加將數千人助軍。此一役,有高句麗參加的曹魏軍隊大獲全勝,遼東、帶方、樂浪、玄菟諸郡納入了曹魏王朝的統治範圍。
  值得指出的是,高句麗雖然與曹魏王朝建立了臣屬關係,但是它並未放棄向西擴張的企圖。據《三國誌·東夷傳·高句麗》載:正始三年(242),高句麗數侵叛,督諸軍步騎萬人出玄菟,從諸道討之。句麗王宮將步騎二萬人,進軍沸流水上,大戰梁口,宮連敗走。儉遂束馬懸車,以登丸都,屠句麗所都,斬獲首虜以千數。句麗沛者名得來,數諫宮,宮不從其言。得來嘆曰:「立見此地將生蓬篙。'遂不食而死,舉國賢之。儉令諸軍不壞其墓,不伐其樹,得其妻子,皆放還之。宮單將妻子逃鼠,儉引軍還。六年,復征之,宮遂奔買溝。儉遣玄菟太守王欣追之,過沃沮千有餘里,至肅慎氏南界,刻石紀功,刊丸都之山,銘不耐之城。諸所誅納八千餘口,論功受賞,侯者百餘人。」  
  經過曹魏王朝的這次打擊,高句麗向西擴張的企圖暫時受到了遏制,直至曹魏王朝滅亡再未見到有關高句麗寇擾邊郡的記載。同時,曹魏王朝通過這次歷時一年之久的討伐戰爭,不僅消除了高句麗對邊郡的騷擾和威脅,也使自東漢王朝以來為高句麗所佔據的地區得以恢復,推動了對這一地區的開發,另一方面則是將二部分高句麗部眾遷徙到內地。
  晉王朝取代曹魏王朝,統一中原之後,高句麗作為邊疆少數民族政權仍然和晉王朝保持著臣屬關係,晉王朝對高句麗的管理是由東夷校尉具體負責的,這種狀況為以後的各王朝所承襲,一直持續到北魏王朝太和十五年(491)高句麗王的封號中有東夷校尉的官稱為止。  
  北魏王朝太和十五年(491年)之前,兩晉南北朝時期各王朝委任的東夷校尉見於(晉書》、《宋書》、《魏書》、《北齊書》、《北史》、《資治通鑒》等史書記載的有如下十餘位:鮮幹嬰、何龕、段文鴦、李臻、封釋、崔毖、陽鶩、石勒、封抽、慕容俊、馮祟、拓跋元嬰、拓跋渾、永全、拓跋休、公孫邃等。
  北魏王朝在太和十五年(491年),將東夷校尉授予高句麗王之後,中原王朝對高句麗的管理開始由直接向間接轉化。據(魏書·東夷列傳·高句麗》載:太和十五年(491年),高句麗王璉死,北魏王朝冊其孫雲為「使持節、都督遼海諸軍事、領護東夷中郎將、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神龜二年(519年),雲死,北魏王朝「遣使策(冊)贈車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高句麗王雲成為第一個得到領護東夷校尉官職的高句麗王,隻是這一官職是作為對死者的冊贈給予的,不過自此之後,東夷校尉就成了北魏王朝對高句麗王冊封的官職之一。同傳又載:太和十五年(491年),北魏王朝在贈高句麗王雲的同時,「又拜其世子安為安東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之後高句麗王延、成、湯等都接受過這一官職。東夷校尉一職授予高句麗王,並不是一般簡單地委任,它應是高句麗在北魏王朝後期成為東北地區勢力強大的邊疆少數民族政權的標誌。  
  北魏王朝在太和十五年(491)將東夷校尉授予高句麗王,雖然是對高句麗稱雄東北邊疆地區這一事實的承認,但並不是由此放棄了對高句麗的管理,實際上這些屬於各王朝臣下性質的官職本身也反映著高句麗仍然是各王朝的邊疆少數民族政權,隻是各王朝對高句麗的管理開始由直接向間接轉化,即由直接統治轉為羈糜統治。其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稱臣納貢。從太和十五年(491)至總章元年(668),據對有關史書粗略統計,高句麗向北魏王朝納貢70餘次,有時一年多達三次;向南梁王朝朝貢11次;向東魏王朝納貢12次;向北齊王朝納貢7次;向隋王朝納貢11次;向唐王朝納貢12次。需要說明的是,這些記載比實際納貢次數要少。總之,由於高句麗和各王朝保持臣屬關係的程度不同,各王朝對高句麗的要求也有不同。像北魏王朝由於與高句麗接壤,對高句麗的要求較為嚴格,它不僅要求高句麗稱臣和納貢,而且還要求高句麗納質、納高句麗王室女為妃、限制高句麗對其他王朝稱臣等;隋王朝則一直要求高句麗王前來覷見;其他王朝則多是要求高句麗稱臣納貢,保持隸屬關係即可。  
  2。接受冊封。高句麗在向各王朝稱臣納貢的同時,也接受各王朝的冊封。北魏王朝至唐王朝都對高句麗王進行冊封,封號雖然因王朝的不同而有不同,同一王朝的封號也有變化,但基本如下:北魏王朝賜予的封號是安東將軍、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南宋、南齊王朝是使持節、散騎常侍、督平營二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高句麗王、樂浪公;南梁、南陳王朝是使持節、散騎常侍、督平營二州諸軍事、寧東將軍、高句麗王、樂浪公;東魏、北齊王朝在北魏王朝的基礎上加侍中、驃騎大將軍;北周王朝是上開府儀同大將軍、遼東郡開國公、遼東王;隋王朝是開府儀同三司、遼東郡公、高句麗王;唐王朝是上柱國、遼東郡王、高句麗王等。從這些封號名稱不難看出,各王朝賜予高句麗王的封號幾乎都是各王朝臣下的官稱,也就是說各王朝是把高句麗王作為臣下進行封賜的。
  3、服從各王朝的詔令。高句麗作為離中央王朝較近並緊鄰邊郡的邊疆少數民族政權,不僅要稱臣納貢,其內政外交也多受中央王朝的幹涉,這種幹涉是通過由使者或專職管理機構傳達中央王朝皇帝的詔令給邊疆少數民族政權來實現。隻是高句麗對中央王朝的詔令聽從的程度,受當時中央王朝力量強弱的影響而表現不一。史書曾記載,北齊王朝的使者在高句麗王不服從詔令的情況下甚至對高句麗王拳腳相向,而高句麗王和其所謂大臣對此也無可奈何,最終還是要聽從使者的吩咐。而隋王朝面對高句麗王屢次不聽從詔令前來覲見則採取了武力征伐的措施。唐王朝也是如此,在高句麗王多次不聽從詔令的情況下,開始了對高句麗長達數十年的討伐,終於在總章元年(668)滅亡了高句麗。  
  唐王朝在總章元年(668)滅亡高句麗後,恢復了中央政府對自先秦以來就歸屬於中國的遼海地區的行政管轄權,對高句麗採取了基本與西漢王朝性質相同的統治方式,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有:
  1、設官立府,委派官吏直接管理。據《資治通鑒》卷201,唐總章元年十二月條載:「分高麗五部、百七十六城、六十九萬餘戶,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縣,置安東都護府於平壤以統之,攫其酋帥有功者為都督、刺史、縣令,與華人參理。以右威衛大將軍薛仁貴為檢校安東都護,總兵二萬人以鎮撫之」。《新唐書·地理志七下》載:「突厥之別部及奚、契丹、??、降胡、高麗隸河北道,為府十四,州四十六。」所謂「九都督府」,據《新唐書·地理志七下》載:安東都護府轄都督府九,即新城州都督府、遼城州都督府、哥勿州都督府、衛樂州都督府、舍利州都督府、居素州都督府、越喜州都督府、去旦州都督府、建安州都督府。「四十二州」僅載十四,即南蘇州、蓋牟州、代那州、倉巖州、磨米州、積利州、黎山州、延津州、木底州、安市州、諸北州、識利州、拂涅州、拜漢州等。由此可知,唐王朝在這一時期對高句麗的管理體制是由安東都護府-九個都督府-四十二個州-一百個縣,以及各軍、鎮、守捉等邊疆防禦軍事機構組成。
  安東都護府始置於總章元年(668),初設於平壤城,之後不斷遷徙,名稱也時有變化。上元三年(676)二月遷至遼東郡故城,即今遼寧省遼陽市;儀鳳二年(677)遷至新城,即今撫順市城北高爾山山城;聖歷元年(698)六月改稱安東都督府,神龍元年(705)又恢復舊稱;開元二年(714)遷至平州,即今河北省唐山市東北;天寶二年(743)遷至遼西故郡城,即今遼寧省錦州附近。至德年間(756~758)以後,安東都護府逐漸廢棄。  
  安東都護府是上都護府,具有以下職能:一是管理高句麗等東北邊疆少數民族,平時對邊疆少數民族進行「撫慰」,遇有邊疆少數民族反叛則領兵「征討」。二是對轄下都督府的都督、州刺史,以及轄區內的邊疆少數民族首領等有監督統領之責,對有功者則「敘功」,對有過者則「罰過」。三是負責轄區內邊境的安寧,防止外敵人侵。安東都護府的職責也不僅僅是總領政務,而是集軍政為一身的邊疆管理機構。
  由於都護府是由「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總判府事」。為了有效地實施對高句麗等東北各邊疆少數民族的統治,唐王朝對安東都護府長官安東都護的人選也十分註意。如薛仁貴、唐休景、薛仁貴子薛訥、唐玄宗第十三子穎王、王玄志、高侃等多是有功的武將或王子。
  安東都護府最初歸河北道,開元七年(719年)歸平盧軍節度使管轄,二十年(723年)由幽州節度使統領,以後由於契丹的興起,安東都護府對高句麗等東北邊疆少數民族的管理職能逐漸削弱了。
  2、任用高句麗一些舊有的官吏來管理高句麗。唐王朝在滅亡高句麗後,除利用一些有功的高句麗部落的首領擔任都督、刺史、縣令與「華人」共同管理高句麗部眾外,也時常利用原高句麗的王或其後裔來管理高句麗餘眾。儀鳳二年(677)二月,唐王朝授高藏開府儀同三司、遼東都督,封朝鮮王,居安東,鎮本蕃為主。」垂拱二年(686),封高句麗王高藏的孫子高寶元為朝鮮郡王:聖歷元年(698),進授高寶元左鷹揚衛大將軍,更封忠誠國王,使統安東舊部,不行。聖歷二年(699),唐王朝又以高句麗王高藏的兒子高德武為安東都督。
  此外,有不少原來高句麗的官吏在高句麗滅亡後加人了唐王朝對其他各族的統治體系中,如泉男生、高仙芝、王毛仲、王思禮、李正己等都是原來高句麗的官吏或其後裔,他們在唐王朝對北方、西北邊疆少數民族的統治過程中立下了不少功勞。
  3、徙高句麗部眾於內地,置於內地的府州縣管理體制之下。史書記載,總章二年(669)四月,高麗之民多離叛者,敕徙高麗戶三萬八千二百於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諸州空曠之地,留其貧弱者,使守安東。儀鳳二年(677)二月,為安定高句麗餘眾,唐王朝封高句麗王高藏開府儀同三司、遼東都督、朝鮮郡王,領內徙的高句麗一部至新城,歸安東都護府管理。據《資治通鑒》卷202唐儀鳳二年二月條載:後高藏預謀反叛,唐王朝在開耀元年(681)又召回了高藏,流配於邛州,高句麗人又被徙往河南、隴右諸州。正因為唐王朝對高句麗餘眾採取了遷徙的政策,高句麗部眾在遼東地區的人數逐漸減少,最終造成了上引史載所說:「高麗舊戶在安東者漸寡少,投突厥,高氏君長遂絕矣」的情況。
  這一記載同時也說明高句麗並不是以後興起於今朝鮮半島的朝鮮民族的主要來源,因為絕大多數高句麗人被遷徙到了內地,只有極少的一小部分留在了原地,而這極少的一小部分又有一些融合到了突厥等民族中。從唐王朝對高句麗採取的這些管理方式看,唐王朝對高句麗的統治是直接而有效的,甚至可以說比西漢王朝的統治方式還要直接,這為高句麗在唐王朝後期絕大部分與漢族或邊疆少數民族融合在一起創造了條件。  
  通過對中國歷代王朝對高句麗管理歷史的考察,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高句麗最初是西漢王朝的邊疆少數民族政權,接受西漢王朝的直接管理,其間高句麗乘中原大地各王朝分立之機一度稱雄東北邊疆地區,但高句麗和各王朝的臣屬關係一直沒有中斷,到唐王朝時期高句麗終於又被唐王朝統一,重新成為接受唐王朝直接統治的邊疆少數民族。高句麗和各王朝的這種臣屬關係並不是各王朝強加給高句麗的,高句麗在中原各王朝剛剛成立之始即遣使稱臣納貢,甚至對與自己並不接界的南朝各王朝也是如此,以及在唐王朝滅亡高句麗後大量高句麗人加人到了唐王朝的統治隊伍中,並有不少人取得了顯著政績等一系列歷史事實,也說明高句麗一直認為自己是從屬於各王朝的邊疆少數民族。也就是說,高句麗自始至終都是我國的邊疆少數民族,這也是隋唐兩朝為何屢征高句麗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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