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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蔣介石晚年堅決鎮壓台獨分裂勢力

蔣介石晚年堅決鎮壓台獨分裂勢力

  對於美國分裂中國的陰謀與策動新西蘭製造「停火」說,台灣當局出於固有的民族主義立場,多次予以抨擊,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早在1947年美國製造分離台灣的陰謀時,台灣省主席魏道明就曾奉蔣介石之命,以強烈措詞駁斥分裂台灣的企圖,迫使美國駐台灣總領事克倫茨匆忙舉行記者會予以闢謠。
  對於1949年中期美國製造的種種分離中國的方案,蔣介石當時均予以堅決抵制。據蔣經國日記記載:「英美恐我不能固守台灣,為共軍奪取而入於俄國勢力範圍,使其南太平洋島防線發生缺口,亟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蔣介石認為對美應有堅決表示,余必死守台灣,確保領土,盡我國民天職,絕不能交歸盟國。1949年6月20日,蔣介石再度向美國及麥克阿瑟表明對「聯合國托管」說與各種分離台灣方案的態度與立場:「台灣移歸盟國或聯合國暫管之擬議,實際為中國政府無法接受之辦法,因為此種辦法,違反中國國民心理,尤以中正本人自開羅會議爭回台、澎一貫努力與立場,根本相反。」
  第一次「台海危機」發生後,當美國遠東事務助理國務卿羅伯遜帶著美國「沿海島嶼停火」計劃抵達台北交給蔣介石時,蔣介石警告說:「如果他本人同意新西蘭的停火建議,將無法在島內對自己的行為作出解釋;允許安理會討論這一建議,還會導致聯合國討論中國的代表權問題。」
  後來,蔣介石作了妥協,提出盡快締結台、美《共同防禦條約》,而且締約時間應在新西蘭提出議案之前,才能減輕其所造成的傷害。台、美《共同防禦條約》雖然簽了字,但「停火」在台灣當局看來,實等於要其放棄「反攻」,為「兩個中國」的合法化鋪平道路,這對於台灣當局的打擊遠比丟失沿海若干島嶼要嚴重得多,為此,台灣當局開始強烈譴責美國的行為。
  1955年2月5日,台灣當局駐聯大「代表」蔣廷黻在紐約譴責「停火」和「兩個中國」的謬論。陳志奇:《美國對華政策三十年》第116頁,台灣《中華日報》社1981年版。2月8日,蔣介石在台北講述國際形勢時,宣稱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絕不容許任何人割裂。他指責在外島「停火」是「別有陰謀」,鼓吹「兩個中國」「荒謬絕倫」。
  張其昀:《先總統蔣公全集》第3冊第4215頁。蔣介石還大罵英國等國是「不守正義」、「不講公理」、「乘人之危」的「自私自利者」。同月14日,蔣介石為大陳撤退舉行答記者問時再度抨擊「停火」與「兩個中國」主張,宣稱聯合國須先「對侵略者施行制裁,非與之商談停火」同時宣稱確保金、馬,中華民族不久終歸於一統。
  張其昀:《先總統蔣公全集》第3冊第3882頁。3月3日,蔣介石在中國國民黨七屆五中全會的講話中,進一步抨擊「停火」說與「兩個中國」的謬論,並提出恪守的三項方針:
   (1)「自大陸撤退以後,其他外圍島嶼絕對不再撤退一步」。「即使美國不來協防金、馬各島,我們也要抱定決心,獨立作戰到底。」
   (2)「『兩個中國』的荒謬說法,我們要絕對予以打消;」
   (3)「我們目前當然仍要繼續支持聯合國,堅決反對任何秘密形式的外交活動,並絕不與共匪同席,辯論任何國際問題。」張其昀:《先總統蔣公全集》第2冊第2453頁。蔣介石稱今後國際間發生任何惡劣形勢,都要堅持這三項方針。
  3月18日,蔣介石對英國《泰晤士報》記者哈果夫稱:「聯合國做停火之安排」,就是要犧牲台灣的外島,「對侵略者低頭」。此一建議是「荒謬的」、「不可想像的」。
  張其昀:《先總統蔣公全集》第3冊第3883頁。此間,前美國總統候選人史蒂文生和《紐約時報》採訪主任小沙茲伯格均發文要求蔣介石放棄金門、馬祖。3月19日,小沙茲伯格專程抵台訪問蔣介石,蔣介石對他稱:「金、馬乃是中華民國的生命線,放棄金、馬,即等於放棄反共抗俄整個事業。」「不論美國協防與否,我們自己將不顧一切犧牲予以確保」。
  張其昀:《先總統蔣公全集》第3冊第2473頁。3月23日、25日,蔣介石在接見美國報人塞爾資伯格時,再度強調「在任何情勢下,都將不從外島撤退,我們將不對任何的壓力屈服」,我們決心「保衛金門、馬祖,戰至」最後一人。
  由於蔣介石始終堅持抨擊「停火」說與「兩個中國」的謬論,中國政府也堅決反對美國的分裂主張,迫使美國不得不有所收斂。進入60年代之後,美國相繼由肯尼迪與約翰遜主政,儘管「劃峽而治」陰謀遭到挫敗,但美國搞「兩個中國」的意圖並未從根本上轉變,只不過從「劃峽而治」轉變為聯合國內的「兩個中國」政策。
  當然也得承認,從肯尼迪開始,已經重新審視中國。1962年蔣介石借中蘇矛盾與中國大陸的極端困難時期,大肆宣稱「反攻大陸」,然而最終因得不到美國的支持而作罷。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國出於與蘇聯對抗的考慮,提出「聯華抗蘇」的戰略構想,最終導致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中美關係由敵對趨向緩和。
  尼克松的中國之行,最終簽訂了《上海公報》,美國在公報中不得不承認:「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儘管中美之間在台灣問題上還有很大的差距,但畢竟比過去的政策前進了一步。也就是說美國已經正式承諾今後將不再製造「兩個中國」的活動,也不可能再明目張膽地鼓勵和支持「台獨」。
  當然應當承認美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又是以實用主義著稱。美國對華對台政策不能徹底放棄分裂中國的政策,其政策改變主要是為了對抗蘇聯。一旦美蘇矛盾解決了,美國很可能還會犯歷史的老毛病。後來中美關係的發展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點。
  第二,堅決打壓「台獨」活動。蔣介石敗退台灣後,為了繼續維持蔣家小朝廷的反動統治,除了拿出主要精力對付人民解放軍的進攻之外,同時在島內全力堅決打壓「台獨」活動。他把「台獨」分子的活動統稱之為「叛亂」活動,「台獨」分子的小組織自然也就同中共一樣被列為「叛亂」組織。
  1949年5月19日,奉蔣介石之令出任台灣省主席的陳誠宣佈:自5月20日起在全台灣實施「戒嚴」。此後台灣國民黨當局頒布了一系列有關法令和法規,矛頭直指中共和「台獨」分子。其中在嚴懲「內亂」罪條款中規定:「意圖破壞團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在1949年6月21日頒布的《懲治叛亂條例》中規定:預備或陰謀犯叛亂罪者處10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即使沒有付諸行動,也可以以「預備犯」或「陰謀犯」的罪名予以打擊。
  國民黨退台之初,蔣介石政權對「台獨」分子的活動均援引上述條款,以「叛亂罪」或「涉嫌台獨」等罪名予以嚴厲打擊,毫不手軟。林熊祥、許丙之流追隨日本侵略分子從事「台獨」活動被破獲並被判刑。此後,島內「台獨」分子的活動主要表現為借「台獨」來反抗國民黨的白色恐怖統治。國民黨當局毫不手軟,至60年代末,在島內破獲多起「台獨」案件,被捕者多達數千人,其要者為:
  其一,「台灣再解放聯盟台灣支部案」。台灣「農復會」英語翻譯黃紀南接受廖文毅的「台獨」理念,於1949年3月與廖文毅侄子廖史豪秘密成立了「台灣再解放聯盟台灣支部」。因其「台獨」活動被警方注意,翌年5月下旬該支部7名成員先後被捕,均以「參加叛亂組織或集會」被軍法處起訴並判刑。
  其二,高雄「台灣共和黨」案。高雄黃陽輝受廖文毅指令,於1958-1959年秘密組建「台灣共和黨」。該黨計劃短期內在台灣製造小規模騷亂,為兵變做準備,10年內發動兵變,奪取政權。至1959年底,黃陽輝等30多人被捕,並被處以重刑。
  其三,廖啟川事件。1961年9月17日,廖啟川、孫秋源因涉嫌反國民黨和主張「台獨」,分別在台北家中被台灣「警備總部」逮捕。
  廖啟川生於1911年,畢業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早年從事教育,後因競選南投縣長失利而辭教經商。1960年初至1961年春,廖啟川先後結識經商的蔡金鏗、青年黨人李萬居的秘書及《自治雜誌》經營人孫秋源等人,在主張「台灣獨立」與「以暴力推翻國民黨統治」問題上取得共識。
  1961年7月上旬,廖啟川召集孫秋源、蔡金鏗等人召開秘密會議,商討決定由孫秋源負責文宣,蔡金鏗負責籌募經費,陳東川負責敢死隊,曾負責在軍隊中發展力量。7月下旬,雲林縣議員蘇啟東到台北,孫秋源前往拜訪,談到「台灣獨立」問題二人不謀而合。8月上旬,蘇、孫、廖3人就「台獨」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後,商定蘇啟東在南部舉事,廖啟川在北部呼應,孫秋源居中聯絡,具體日期為聯合國大會召開之時。就在舉事之前,台灣情報部門偵知此事,1961年9月15日至17日,廖啟川、蘇啟東等人相繼被捕。
  1962年6月,廖啟川等人被台灣「軍法處」檢察官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2款「陰謀以非法之方式顛覆政府」罪提起公訴,廖啟川、孫秋源均被判刑12年,蔡金鏗被判刑8年。蘇東啟本屬此案,但因具體在南部發動兵變案被另案處理。
  其四,蘇東啟事件。1961年9月19日,雲林縣「議員」蘇東啟夫婦以「涉嫌叛亂」罪被逮捕。蘇東啟為雲林縣「議員」,曾參加雲林「縣長」選舉。落選後,與省「議員」李萬居一起參加「中國民主黨」籌組工作。因當時雲林縣人詹益仁,林東鏗密議組織反對國民黨的組織,圖謀「台灣獨立」,故拉有聲望的蘇東啟加入,並擔任領導,以擴大影響力。
  1961年1月,張茂鍾在雲林縣詹益仁處商議成立武裝行動隊,草擬了行動計劃。3月9日,武裝行動隊欲乘國民黨第1047部隊換防之機,襲擊兵營,奪取武器。但因消息洩露,台灣「警務司令部」以「涉嫌叛亂」罪,於19日凌晨逮捕了蘇東啟夫婦,並沿線追蹤,陸續逮捕300餘人。
  1962年5月17日,台灣「警務司令部」以「陰謀叛亂、推翻政府罪」,將蘇東啟、張茂鍾等人判處死刑;判處詹益仁等47人15、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後因雲林縣各方人士關注,雲林縣「議員」全體聯名提出抗議,台灣軍事當局不得不在1962年7月23日發表聲明,承認「原判事實欠明」、「量刑失當」,決定重審。
  1963年9月25日,台灣「警務司令部」公佈複審結果,蘇東啟4人改判無期徒刑。蘇東啟於1976年9月18日獲釋出獄。
  其五,「台灣獨立聯盟」事件。1962年7月,施明德等30餘名青年學生被台灣「警務司令部」以「叛亂」罪逮捕。
  施明德,1941年出生在台灣高雄。1962年他是國民黨炮兵學校候補軍官班13期學生,他與其他學生互相串聯,探討台灣前途,主張走「台灣獨立」道路。並成立「台灣獨立聯盟」,其宗旨是「推翻國民黨,建立台灣民主共和國」。
  約定在台中、高雄等地發展力量。事情敗露後,均被國民黨逮捕入獄。該案牽連200餘人。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1977年獲赦出獄,1978年11月擔任台灣黨外刊物人士助選團總聯絡處執行秘書兼發言人,負責助選團的全部事務。1979年8月出任黨外刊物《美麗島》雜誌社總經理,因同年底高雄事件被台灣當局通緝,逃亡26天後被捕,1980年1月被判無期徒刑。
  1990年5月由李登輝特赦出獄,隨即加入民進黨並任顧問,還當選新成立的「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1990年10月與許信良爭奪民進黨第五屆黨主席失利後,創建「新台灣重建委員會」。1993年2月任「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召集人,11月代理黨主席。1994年5月,當選民進黨第六屆黨主席。1992年、1995年、1998年連續當選台灣「立法委員」,1995年11月任亞洲自由政黨聯盟主席。1996年3月因「總統」選舉失利辭去民進黨第六屆黨主席職務,轉任顧問。2000年11月,因感覺民進黨現行路線與理念漸行漸遠宣佈退出民進黨。
  1962年底,僑居印尼經商的台灣屏東人陳智雄因策劃組織反國民黨的「同心社」而被國民黨當局逮捕。陳智雄是台灣屏東人,1927年出生。他走上「台獨」之路是從其在1959年3月於日本結識廖文毅開始的。他加入了「台灣民主獨立黨」,被任命為該組織東南亞巡迴特使。1962年6月,陳智雄赴日與廖文毅聯絡,至東京後第二天即遭日本警方逮捕,後交給台灣警方,因證據不足獲釋。1962年底,陳智雄從宜蘭寫信給屏東戴村德、蕭坤旺宣稱美國將更換駐台大使,「台獨」有望,請他們聯絡人,組織「同心社」,以開展推翻國民黨統治的鬥爭。因此信被台灣情報部門截獲,陳智雄等人相繼被捕。1963年10月,台灣軍法處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和「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被判處陳智雄死刑,戴村德、蕭坤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1964年6月30日,陳智雄被槍決。
  其七,彭明敏事件。1964年9月20日,台灣「警務司令部」以鼓吹「台灣獨立」、「涉嫌叛亂」將彭明敏與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逮捕。
  如前所言,彭明敏「獨立宣言」寫好後尚未發出即被國民黨情報部門偵知,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相繼被捕。彭明敏於1964年10月被台灣軍事法庭以「叛亂罪嫌起訴」,1965年4月2日分別被判刑。由於彭明敏在島內外有一定影響,被捕後引起海內外留學生的抗議活動,美國也對台灣當局施壓。考慮各方反應,台灣當局企圖讓彭明敏3人「回心轉意」,然彭氏3人既不認罪,也不接受引誘,故台灣軍法處判處彭明敏8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間,因美國施壓,國民黨當局被迫於1965年11月3日就特赦了彭明敏。彭明敏被特赦後,受到24小時監控,國民黨再度企圖拉攏他,蔣經國還親自召見他,但所有這些都不能改變彭明敏的「台獨」理念。1970年1月3日,彭明敏在美國人幫助下逃離台灣,抵瑞典,9月27日彭明敏到美國,被聘為密西根大學中國研究中心研究員。
  在美期間,彭明敏變本加厲地宣傳「台獨」主張,很快成為美國「獨派領袖」,趨於沉寂的「台獨」活動因彭明敏的加盟再度猖獗起來。1992年11月自美返台,先後任民進黨顧問,創辦台灣國際論壇基金會和「彭明敏文教基金會」,任會長。1995年2月加入民進黨,3月被民進黨推舉為「總統」候選人。1996年參選「總統」落敗,4月成立「建國會」,任會長。1998年9月宣佈退出民進黨。2000年5月獲聘「總統府資政」。
  其八,林水泉、顏尹謨事件。1967年8月28日,留學日本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的顏尹謨被台灣「警務司令部」以涉嫌「台獨」罪逮捕。其後,多人遭到逮捕。
  顏尹謨等人都是台灣大學、中興大學1963年的在校學生,他們多次討論欲在選舉中建立與國民黨抗衡而最終謀求「台灣獨立」的組織,並與日本的「台獨」組織取得聯繫。1966年,林水泉介紹黃華加入討論,並指示顏尹謨等人散發有關「台灣獨立」的傳單。1966年11月12日,黃華、顏尹謨等人集會,決定將組織定名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薦張明彰為總幹事。1967年1月2日,該組織第三次集會時,通過了組織大綱與誓詞,其宗旨為建立「新國家」,成立「新政府」,重新制定「憲法」、成立「國會」。事情敗露後被逮捕人數多達247人。1969年11月28日台灣當局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等罪名起訴15人。林水泉、顏尹謨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他人均被判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九,「台灣獨立革命軍」與「台灣獨立黨」事件。1972年與1973年,台灣當局相繼破獲「台灣獨立革命軍」與「台灣獨立黨」兩個「台獨」組織。
  1971年8月,移居巴西的台灣雲林人溫連章抵美國加州接受「都市游擊戰法」訓練。9月,溫連章又赴日本受訓,並被任命為「台灣獨立革命軍」第二組負責人。同年10月,溫連章返回台灣。發展組織並準備開展推翻國民黨政府的暴力行動。1972年1月28日,溫連章等人到野外進行爆破實驗,取得成功。4月因事情敗露溫連章等人被捕。1972年12月29日,溫連章被台灣當局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等罪名判15年有期徒刑。其他人均被判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起事件的主角是台籍人鄭評在1971年9月下旬到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大會時,認識了「台灣獨立黨」主席施朝暉。經施朝暉介紹,鄭評加入了「台灣獨立黨」,施朝暉委派鄭評回台灣發展組織,展開活動。鄭評從日本返台後,從1972年2月到1973年9月,先後召集6次會議,計劃用武力推翻國民黨政府,包括暗殺政府高級官員,奪取軍械庫、攻克各軍事要塞。1973年10月,鄭評等人遭到逮捕。1974年4月11日,鄭評被以「顛覆政府」罪判處死刑。其他人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與堅決打壓「台獨」活動的同時,台灣國民黨當局還採取了打、拉相結合的手法,典型事件就是處理「台獨」分子廖文毅。60年代中期,蔣介石建議成立由海內外各反共政治團體、人士等共同組成「反共建國聯盟」宣稱:「在反共建國過程中,非舉國意志,更加集中,才智更加發揮,行動更加一致不足以迅赴事功,加速勝利。」1964年1月1日,蔣介石在元旦文告中,再次向「台獨」分子發表招降聲明:「不是敵人,都是同志」。蔣介石特派人遊說「台獨」分子廖文毅,以分化「台獨」勢力。經過台灣當局的多方努力,1965年3月6日,「台獨」分子廖文毅首先向國民黨當局自首。廖文毅還發表聲明,宣佈解散「台獨」組織,放棄「台獨」活動。台灣當局此舉和廖文毅現身說法很快收到了效果。1966年4月,鄭萬福宣佈解散「台灣民政黨」;10月,吳振南宣佈解散「民主獨立黨」;1971年,廖文耀、簡文介等宣佈解散「台灣自由獨立黨」;1972年,辜寬敏、廖春榮宣佈放棄「台獨」,回到台灣。
  蔣介石病逝後,蔣經國在反對「台獨」問題上與其父保持了一致的立場,故而從1949年陳誠奉蔣介石之命頒布「戒嚴令」至1987年7月宣佈解除「戒嚴令」,期間,「台獨」勢力始終沒有成為氣候,是與蔣介石、蔣經國的反對「台獨」政策緊密相關的。
  第三,通過宣傳中國傳統文化與堅持「一個中國」的大陸政策以遏制「台獨。」
  任何一種社會形態都是社會結構與文化價值體系的有機綜合體,前者是外在的、有形的,後者是內在的、無形的。社會結構包括經濟制度、政治體制和社會組織三大構件,它們之間的交互作用是社會變遷的主要原因。文化價值體系附著於社會結構,以觀念的形式滲透於社會結構的各個層面,對其變遷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國民黨、蔣介石退守台灣後,出於反共和反對「台獨」的考慮,在其執政時期,始終宣揚政治化了的中國傳統文化儒家文化的價值觀。
  為了消除共產主義和「台獨」文化給台灣社會所帶來的消極影響,國民黨、蔣介石採取了兩項措施:其一,發起「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倡導傳統文化,增強大一統意識。蔣介石親自出任「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會長,國民黨在全島普遍設立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機構,還在總會之下設立專門性委員會:國民生活輔導委員會、文藝研究促進委員會、中國科學與文明編譯委員會、中國科學技術與發明獎助委員會、國劇推行委員會等。
  出版機構出版了大量中國古籍書目:《周易今注今譯》、《老子今注今譯》、《詩經今注今譯》、《荀子今注今譯》、《周禮今注今譯》、《孟子今注今譯》、《大學今注今譯》等,還有《白話史記》、《白話資治通鑒》等。與此同時,台灣媒體也大力倡導忠君愛國、國家至上、社會為先的價值傾向,激發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國民黨當局還通過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弘揚民族文化,進行民族精神教育。教育部規定各個中小學和大學都必須開設《生活與倫理》、《中國文化基本教材》、《國民思想》等,進一步闡發中華文化思想與道德觀念。眾所周知,欲滅一國家,先滅其文化,將民進黨當局為了配合在政治上的分裂路線在文化領域極力推行的「去中國化」的「文化台獨」做法做一比較,更能顯現出蔣介石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可貴。
  民進黨在文化領域的「台獨」主張,具有代表性的是其中央黨部1994年印發的《台灣文化年歷》中將黨綱中「基本綱領」條目列入,並作簡短的闡釋,在第五條「創新進步的教育文化」之下寫道:「為了扭轉國民黨40年在台灣施行的黨化教育與大中國洗腦,民進黨主張一個創新進步的教育文化,讓台灣人尋回自己的母語,找回自己的歷史與文化,建立一個以台灣為中心,以台灣為驕傲的文化。」范希周主編:《台灣政局與兩岸關係》第88頁,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民進黨執政後,為了徹底割裂台灣與中國的歷史文化聯繫,真正達到在歷史、文化領域實現「去中國化」,其舉措卑劣之極。
  其一,在語言方面,強力推行「鄉土教育」,以「通用拼音」代替「漢語拼音」。
  鼓吹「本土教育」的始作俑者是李登輝。李登輝在1994年與日本右翼作家司馬遼太郎談話時強調台灣鄉土教育與方言普及,把中國文化與台灣文化對立起來,惡意貶低中國文化。民進黨「執政」後,推行「文化台獨」的首要舉措就是推行所謂「鄉土教育」。2002年6月台灣「教育部長」黃榮村以《台灣本土化教育的實務與展望》為題發表演講,強調「鄉土教育本來就是教育的一環」。台灣過去教育過度放大中國,「數十年教育政策充斥大中國意識,讓我們嘗到認同分歧、價值觀混淆的苦果,本土化教育的工作不但重要,而且迫切。」「我們的教育絕對必須以台灣為主體,從了解家鄉台灣到世界寰宇,培養下一代對土地的認同。」
  台灣《台灣日報》,2002年9月18日,李登輝非常推崇黃榮村的主張,要他繼續推動這項改革,揚棄過去史地教材的「大中國觀點」,黃榮村講話不久,台灣「教育部」明確規定小學一至六年級專設「鄉土語言」課,規定中學生與小學生一起,必須在閩南話、客家話、原住民語中選修一種,以此弱化普通話在台灣的地位。與此相配合,台灣中小學經常舉行「台語演講比賽」、「台語辯論」、「台語電影欣賞」等。
  2000年9月,台灣「教育部」國語推動委員會公佈了「中文譯音統一規定」案,草案改國際通用的「漢語拼音」為符合「台語」習慣和鄉土語言具有更高相容性的「通用拼音」,作為台灣島內人名、地名、街名的英譯統一規範。眾所周知,《漢語拼音方案》是1952年由祖國大陸研發的。1958年2月由全國人大一屆五次會議批准通過。
  1997年9月,聯合國第三屆地名標準化會議通過決議,採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羅馬字母拼寫中國地名的國際標準。1999年,台灣國民黨當局宣稱:要「整合漢語拼音為基礎,外加學習閩南語、客家語所需要的語音符號」。台灣教育部門決定採用三種方案:台灣民眾學習中文仍用注音符號;中文譯音採用漢語拼音;繼續研擬閩南話、客家話拼音。民進黨當局否決了中文譯音採用漢語拼音的決定,改為採用「通用拼音」,此舉曾招致14個縣市長連署反對,此事被迫擱淺。
  2002年7月10日,台灣「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重提舊案,並予以通過。採用「通用拼音」後,必然造成台灣地區的拼音混亂。按規定:民眾持有的有關身份、旅行證件等可保持原有的拼音,但新申辦的證件必須採用「通用拼音」,這就會出現一姓兩拼的問題,同姓父子姓氏拼音不同。這種做法本身必然造成學習與交流的困難。台灣《中國時報》在題為《台灣還要經歷多少噩夢才能醒來》的社論中指出「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效果只差15%,但台灣當局基於「去中國化」的原則,卻寧可「獨立出一個通用拼音系統」,這實在是荒謬之至。《中華時報》指出:漢語拼音已在國際上通行數十年,且經聯合國認可,台灣若要與國際接軌,「採用漢語拼音是不二捷徑」,當局執意採用「通用拼音」,無異與國際化背道相馳,「自絕於國際」。對於台灣當局的這種做法,國務院台辦召開記者會稱:台灣當局如果捨中文拼音而推行「通用拼音」,就是企圖與大陸割裂文化紐帶,企圖在文化和教育領域搞「台獨」。
  其二,在歷史教育方面,割裂大陸和台灣的關係,要求學生認同台灣。從李登輝開始,台灣的教育文化就不斷往「台獨」的道路上推進。早在1995年,台灣「教育部」就決定把「政府立足台灣的政策充分反映在課程設計上」。「教育部規定:小學階段開設《認識台灣》課程。為什麼小學要開設《認識台灣》課呢?」
  李登輝解釋說:「我要國民小學教育裡多加些台灣歷史、台灣地理,以及自己的根等等課程。」范希周主編:《台灣政局與兩岸關係》第102頁,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在李登輝影響下,「台灣意識」、「台灣精神」、「台灣生命共同體」等「脫中國化意識」,不是「中國的台灣」之類的思想,在編寫過程中起著主導作用。
  主持《認識台灣》一書的杜正勝提出所謂「同心圓概念」,主張以台灣為主軸,結果教材中極力鼓吹「我們都是台灣人」,宣揚「台灣魂」,把「中國人」、「中華民族」、「中華文化」等名詞統統刪去。《認識台灣》內容包括台灣歷史、台灣地理、台灣社會三部分。中學階段側重台灣歷史文化教育,將《認識台灣》作為中學本土化教育的教學範本。2002年12月底,台灣初中小學課程修訂審議委員會決定,在九年制教育階段,「社會領域」加入台灣史地教學,並把初中小學語文領域綱要中的「鄉土文學」更名為「台灣文學」,在「社會領域」能力指標「認識中國歷史發展… …」後面加上了「及其與台灣關係的流變」的文字,以凸顯「本土意識」。
  審議委員會還決定,將「台灣史地」在初中階段的重要性,由B級提升至A級,並加強台灣史地在九年制教育中的比重。在高等院校,各大學研究所設立「台灣文學系」,而把中國文學的內容判歸到「外國文學系中去」。從2002年秋季開始,台灣初中取消歷史課,取而代之的是由民間編寫、版本繁多的「社會科」,其中幾乎沒有任何中國歷史的知識。
  2004年11月9日,台灣「教育部」在網上發佈公告了全新的高中歷史課程綱要草案。將中華民國史割裂,以1945年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為界,1945年之前列入中國史,之後列入台灣史,各自獨立成冊。現行的高中歷史課程中,台灣史僅佔21%,預計在2006學年實施的新歷史綱要中,台灣史的份量增加,與中國史,世界史各佔1/3。台灣《聯合報》,2004年11月10日。此間,台灣「考試委員」林玉體宣稱2005年由他主考的台灣公務員考試,史地科目「只考台灣,不考中國大陸」。
  共同的歷史認同是國家統一的基礎。被賦予政治意義的教育本土化的舉措正是從「改造歷史」著手,從青少年做起,試圖從根本上改變台灣新一代的歷史認同與國家認同,這與過去日本統治台灣時「亡國去史」的手法如出一轍。台灣教育本土化的許多訴求都打著「愛台灣」、「培養鄉土情懷」的幌子,實則他們的目的就是要以「台灣意識」、「台灣主體」取代「中國意識」與「中華民族」,達到「去中國化」的目的。
  其三,在文化上主張多元化,貶低中華文化對台灣的影響,大搞「去中國化」。
  台灣民進黨當局認為「應尋求具有健康內涵之現代國民意識,建立一個多元融合與平等的社會,以建立一新的現代化國家,這是民主進步黨之族群與文化政策主張的基本原則」。范希周主編:《台灣政局與兩岸關係》第93頁,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具體說來,民進黨當局的文化理念是:
   一是認為台灣文化是多元的,即台灣文化包括荷蘭文化、日本文化、原住民文化、漢文化、西洋文化,中國文化不過是台灣文化中的一部分。這種說法貌似公開,其目的是有意不分主次,企圖削弱中國文化的主體地位。
   二是主張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是不同的,台灣是海洋文化,中國是大陸文化。台灣前民進黨主席、現住「行政院長」的謝長廷曾提出「台灣這50年來的統治者是大陸文化,而被統者是海洋文化,大陸文化是保守、僵化的,比較不會變動,但台灣民間的海洋文化是冒險的、模仿的、比較求新求變」。謝由此喊出了「海洋文化的新興國家」的口號。
   三是認為中國文化是劣質文化,不主張認同中國文化,而是淘汰中國文化,認同台灣文化。台灣民進黨何以非要極力主張「文化台獨」呢?「台獨」作家李喬指出:「簡言之因為這才是『台獨論』的根本,這樣的『台獨論』才有效,這樣的『台獨論』才能使『台灣真正獨立』,亦即『台獨有意義』」。
  蔣介石不僅宣傳大一統意識,而且還鼓吹「反攻大陸」的武力統一政策。這一政策從表面上看,完全是對準中國共產黨的,實則也有對付「台獨」的內涵。當然應當承認「反攻大陸」政策在客觀上加劇了海峽兩岸之間的對立,為「台獨」和海外分裂勢力的分裂活動提供了條件,同時也要看到蔣介石始終不承認中國共產黨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就在事實上堅持了「一個中國」的原則。蔣介石病逝後,蔣經國堅持了其父的立場。由於蔣氏父子在「一個中國」的原則問題上與大陸有共同的立場,故在1979年1月1日人大常委會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中,提出和平統一的主張。1992年,海峽兩岸之間就「一個中國」的原則問題達成了一致的立場。有了共識,才有1993年和1998年兩次「汪辜會談」。
  綜觀蔣介石反對「台獨」的鬥爭,一方面表現了他維護祖國統一、反對分裂的民族主義立場,在客觀上強化了台灣民眾對中國意識的認同,也使得外國分裂勢力的圖謀不能得逞。另一方面,他企圖依靠美國武力實現「反攻大陸」的主張使得海峽兩岸之間對立的進一步加劇,在客觀上又推遲了祖國統一的時間表。再一方面,國民黨、蔣介石對「台獨」嚴厲打擊的同時,對島內民眾維護正當權益的鬥爭也採取了高壓政策,致使島內一部分反對勢力與「台獨」勢力相結合,為「台獨」勢力做大提供了活動空間。當然,蔣介石反對「台獨」的鬥爭,其正面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是應當充分予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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