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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集法官與律師於一身的張湯

集法官與律師於一身的張湯

  現代人聽來,覺得這個論斷十分荒謬,因為不公開審理可以,再嚴重的案件也得經過合法的程序審判。這種情況要是發生戰亂期或非正狀態(如戒解)下,尚有情可願,要是發生在法律秩序正常的社會裡,幾乎不敢想像。但是,這卻是在西漢中期以後形成的典籍《禮記》中的刑政規定,王制篇稱,有四種罪行可以「不以聽」即不經審判:
  1、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
  2、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
  3、行偽而堅、言偽而辨、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
  4、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
  此四誅者,不以聽。這四大刑名都是處理與政治有關的所謂非法行為的,特別是對言論的治罪。
  《禮記》成於宣帝時,作(編)者分別為戴德、戴聖叔侄。前者之作稱為《大戴禮》,後者之作稱為《小戴禮》。一般情況下是專指《小戴禮》的。《小戴禮》綜合了戰國至西漢初期有關禮的問題討論的文章,其中包括孔子的弟子的論述。雖然《禮記》非孔子之原作,但是也是對孔子禮制思想的精細闡述,同時也表現孔子宗法思想對漢初的影響。
  王制一篇是在漢文帝時就有了定型,系統記述了封國、爵祿乃至學校、刑政計十二個方面的問題。到了漢武帝時又有所發展。王制篇所規定的「此四誅者,不以聽」的判例判法,無疑來自孔子對少正卯一案的處理,換言之儒學後人對少正卯一案的總結,是形成「不以聽」的基本根據。
  魯定公十四年(前496年),孔子在任魯國最高司法首長(司寇)、代總理(攝相事)的短短三個月裡,最重大的舉措就是少了少正卯。他給少正卯定的罪有五項:
  其一,心達而險;(有知識但心懷險惡)
  其二,行辟而堅;(特立獨行而又堅持不改)
  其三,言偽而辯;(主張與官方不一樣的理論又有煽動力)
  其四,記丑而博;(總是觀注執政階層的醜聞並且面還很廣)
  其五,順非而澤;(對持有不同政見的人表示贊同並且還施以恩惠)。
  在上台的短短七天就對少正卯連抓帶殺,實在令人不敢相信!這應算得上中國「嚴打」史上第一個創舉性案例。如果僅有七天的時間來搜集五項罪的證據並迅速定性,那麼應該是事先早有了準備,也就是說到處置少正卯的時候,只是一個宣判的形式問題了,
  少正卯何須人也,竟讓一位最高司法首長如此關注並一定要殺之而後快?據荀子與東漢王充的記錄和考證,主要是少正卯的學術興起衝擊了孔子的學術地位。「少正卯在魯,與孔子並;孔子之門三盈三虛」,「門人去孔子歸少正」由於學術之爭引發政治傾軋是自然而然之事,它的「活化石」不僅見於元祐更化那樣的事件,也見於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所謂文化大革命。何況少正卯又是孔子的下級呢!
  尊儒的學者一般都否定孔子誅少正卯的說法,如民國時期大學問家錢穆稱:「戰國時始行誅士之風,春秋時未見。」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則證明由於孔子的武斷,致使魯君決定不再信任他;由於他是著名學者又有眾多弟子遍及各國(孔子三十歲授徒,二十餘年所教甚多),魯定公顧及自己的聲譽不好一下子革除他,只有以「非禮」之行暗示孔子。如本應將郊祭之後的肉分給孔子,魯君卻故意疏忽。
  這一重要的失禮細節帶來的信息,使孔子確認魯君不再信任他了。於是,他決定離開祖國,到別國去施展自己的抱負。就在到了邊境的時候,他還抱著幻想,希望得到魯君的挽留。為了這一可能的挽留,孔子在一個叫屯的地方住了一夜。
  這是讓他終生難忘的一夜。這是讓他飽受羞辱的一夜。因為魯定公並沒派人來追他,勸他回去。有人把魯定公對孔子的冷淡歸於受齊國饋贈女樂並文馬的原因,即專於享樂而不聽治國專家的意見。其實,反推一下便可知道一個能夠接受專家作司法首長的國君,肯定還會希望有更多的專家來為他服務,而孔子卻不容這樣的人出現。少正卯已為魯之大夫,孔子為了防止少正卯的學說衝擊自己的學術地位,不惜動用公法給學術對手定罪。一個國君是不會接受這樣的為政者的,儘管他以前也頗有作為。
  政治生存不同於學問之道,學問上的對手可以用合法的暴力消滅,而政治上的對手則具有相當的反制力。季恆子是父子兩代效力於魯的大夫,自然比孔子更有政治根基,所以他要著力把孔子驅逐出政壇。孔子是一個堅定不移的理想主義者,在殺少正卯之前,他為主削平大夫的實力即「墮三都」,與季桓子的利益有衝突。季桓子為「三桓」(魯桓公之後季孫、孟孫、叔孫三氏)之一的季氏之後,當然要阻止孔子政策的實施。況且定公與「三桓」畢竟有相同的血統呢?後世漢景帝時晁錯之削藩,結果殞命,也算「墮三都」理想主義的一個邏輯結果吧!
  孔子還算幸運,沒有如後來的晁錯那樣丟掉性命。無論如何,孔子給學術對手定罪的方法是讓人無法信服的。那僅僅可歸為一種製造邏輯的藝術,而不能稱為公平的法律操作。但,他萬萬也不會想到,後世因他這一「嚴打」的偉大創舉,把定罪這麼一個很嚴肅的法律技術問題給藝術化了。從判斷人表情的「腹誹」到抓人小辮子的「非湯武而薄周孔」,把構建良好法律秩序的文化可能全部給打爛了,以致於其間還發生了「史學定罪」的血統論學問。
  儘管按學科分類還沒有「給人定罪的藝術」這麼一個專業,但是它確實已經成為歷代統治術中的一部分,以致於有了成語「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可見它的悠久性與威力性漸成文化特徵之一。儘管給人定罪的藝術是儒家發明的,但這並不妨礙法家對它的應用。之於這點,中國的統治(而非政治)文化被稱為「外儒內法」,確實精當!
  在孔夫子死(公元前429年)後三百六十年的張湯那裡,給人定罪的藝術又有了大發展。漢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秋天,漢武帝決定製造白鹿皮幣。白鹿皮幣的想法確屬異想天開,皆由於劉徹信方術所致。古人以白鹿為瑞祥,稱它常常與仙人為伴。後來的說法更玄了,云:「鹿壽千歲,滿五百歲則其色白。」儘管劉徹那個年代還沒「滿五百歲則其色白」的說法,但白鹿被認為是瑞物的觀點已經確立。
  顏異這個人很能幹又很廉潔,漸次被提拔到九卿的位置,官拜大農令。劉徹問他對造白鹿皮幣的意見,他明確表示反對:「現在各王、侯朝賀用的禮物都是白色的玉璧,價值只幾千錢,主次很不相稱。」劉徹接受不了反對意見,故而對顏異的言論很不高興。
  皇帝的反應是下邊人揣摸的重點,有人就根據皇帝不高興這一政治動向,給顏異「找薦兒」了。有人告發了他,武帝派張湯去查。告的什麼呢?很怪,只是一個表情。有人說:「顏異與客人談到緡錢等法令時,他的表情不對。」,客人說這些法令很不恰當,擾民,顏異沒回答,只是微微地撅了撅嘴唇。
  張湯抓住這一微妙的動作,大做文章,上奏說:「顏異見法令有不恰當的地方,不到朝廷陳述,反而在心裡非議,應判死刑。」罪名叫「腹誹」。張湯給人定罪的藝術已經爐火純青,並在中國歷史上創立了一個新的刑名,叫「腹誹罪」。也就是,你不說話,只是心裡不滿也不行。
  張湯這種給人定罪的藝術,來自於他在司法實踐中的大量總結。他總結出的理論很有「後現代」,可以稱為「政治上正確」的始祖。理論不算高深,但實用性非常強:「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予監史輕平者。」
  用現在的話來說,皇帝想給哪個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大臣)加罪,張湯就吩咐手下人多多搜羅證言、證物,甚至不惜造假,給那個人套上重罪;相反地皇上要想從輕處分的,張湯就採取另一種辦法,讓手下少用證據,甚至毀滅證據。這確是張湯的絕學,使他從一個侯補御史,一躍成為御史大夫(相當於監察部長兼最高法院院長)。他的這種能為也是法家所崇尚的「恃寵以固位」的方法論(法術)的代表作。
  雖然後張湯不幸捲入政治醜聞而迫自殺,而皇帝還是懷念他的「政治上正確」的方法論。作為「政治上正確」的補償,他的後代受到了優待,其子張安世及幾個孫子都位居顯要,直至封侯。張湯文化水平不高(曾因此受到丞相汲黯的詬病),但出於政治的需要而大講學習。他講學習方法不是自己學習,而請有學歷的人充當下屬,史稱:「是時,上方響文學,湯決大獄,欲附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平亭疑法。」
  然而,張湯無正氣可言。為了與替代造假證據害人的手下小官魯謁居達成攻守同盟,採取非常手段攏絡魯謁居:「謁居病臥…,湯自往視病,為謁居摩足。」這一行動在現在來論是愛護下級的典範,而在那時卻成了醜聞;連皇室的人都告發他,指稱他與謁居有不可告人的陰謀。沒法解脫,自殺了事。
  作為一個法官,他最終因犯法而丟命,但這種現象在古代政治中並不少見。那個因發憤讀書並因「覆水難收」一語而暴得大名的朱買臣,也死於劉徹的報復。但是人們很少注意到張湯還是一個優秀的律師。當然,這是按現代意義套化的。人們似乎只看到了他給顏異定死罪的狠毒一面,卻沒看到他為當事人開脫的一面,一定要給皇帝希望輕判的人找到有利開脫的證據,乃至毀滅不利證據。只可惜他的本職工作是法官,而不是律師!
  孔子推崇史的道德作用,他做《春秋》以微言說大義,致使「亂臣賊子懼」。這一道德信念影響至深,成為中國史學方法論的一個核心。司馬遷作《史記》,力圖續接孔子的道德版本,只是他遠不如孔子那麼精細。多虧他不精細,才給後人留下了諸如仲山甫行跡的那樣的歷史素材!但司馬遷卻又有高出孔子、張湯的地方,就在於他能從血統角度來確定一個人的歷史地位。用現代術語來說,就是把遺傳學引入史學領域。
  他在《史記·項羽本紀》(稱以「本紀」,還是給了很高的地位的!)中說吾聞周生曰:「舜目蓋重瞳子,又聞項羽亦重瞳子,豈其苗裔邪?何興之暴也!」公平地說,這還不叫血統定罪法,因為項羽只是戰敗而無罪責(那時尚無「戰犯」這一概念)。司馬遷提供的是一個分析思路。
  到了班固寫《漢書》時,這一方法論便昇華為「史學判刑」的藝術了。在《霍光傳》的評語中,班固說:「昔霍叔封於晉,晉即河東,光豈其苗裔乎?」很明了霍光有造反的血傳或遺傳!霍叔是周武王的弟弟、成王的叔叔,更是成王時代的三個反叛分子之一。霍叔又稱「叔處」,武王滅商後,封於霍(今山西霍縣),他與另外兩位兄弟管叔、蔡叔的職責是監督已被征服的殷人。三人被稱為「三監」。武王死後,侄子成王年幼,周公攝政,霍大為不滿,便聯合管、蔡二人並被監管的紂王之子武庚還有淮夷、徐戎部落,起來反叛。最後,叛亂被平息,管叔被殺,蔡叔被囚,他被廢為庶民。
  霍光死後其對立面紛紛上告他家的過失,妻子、兒子、女婿恐懼不能自持,最終走上了謀反的道路。謀反未成而被發覺,整個霍氏家族遭到毀滅性的打擊。除了霍皇后一人被廢而未遭刑事處分外,霍家的人被斬殺一絕,他夫人「(閻)顯及諸女昆弟皆棄市。」
  不惟他的家族遭到了毀性打擊,「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千餘家。」這是一場政治地震,一場西漢歷史上少見的政治地震。這場政治地震的餘波持續有多長時間,只有確實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才知道。從班固為霍光做傳的語氣來判斷,到了東漢,這場政治地震所衍生的種種傳說還是不斷,特別是由此衍生出的故事仍很新鮮。班固採用了一個盛傳不衰故事,故事也是一句成語的「曲突徒薪」來源。
  霍光家族因手握重權,生活方面也更加侈奢,吃喝、車行、建築各方面無不出盡風頭。有一個籍貫茂陵的在京讀書人徐福,見到霍家種種行跡,就預言說:「霍家必然敗亡。為什麼這麼說呢?人們知道奢侈使人傲慢不遜,不遜必然會侮辱在上的。侮上,是逆道。再說,權位重要,在眾人之上,人們都生除去他們心理。霍家執掌權柄久了,人們更想除掉他。人們都想除掉他,他又對皇上不恭敬。不敗亡,等什麼?」他為此還給皇上寫了信,遞了三次,才到皇帝手中。信中的大意是說:「霍家勢力大張,都是因為皇上您厚愛所致;為了免使霍家喪亡,您該壓壓他家的風頭了!」
  後來,霍家滿門抄斬,狀告霍家的人也都得到官職或爵位。有人為徐生的言論給皇上寫信,說:「臣我聽見一個故事,說一個人到別人家去做客,看見主人的煙囪是直的,旁邊還堆了柴禾,就勸戒主人把煙囪改成彎的,把柴禾往遠處挪。主人不以為然,笑他多事兒。過不久,果然失火了。鄰居們奮力拼救,把火滅了。滅完火後,主人殺牛擺酒,請領導喝酒。被燒燎的人坐上席。其餘的人各按功勞大小排坐次,但是沒請當初勸他改煙囪的人。有人發話了:「當初你要聽了客人的勸,也不致今天破費牛酒。」主人明白過來了,趕緊請當初建言的那個客人。茂陵徐福的上書不也是這麼回事兒嗎?如果當初皇帝聽了徐福的話,也不致於破費封官賞爵的官位與土地了,霍光的家族也不致於被誅滅呀!希望皇上能體察徒薪曲突之策的作用,不能只讓救火的人居上首呀!」
  宣帝劉詢明白了這個意思,就給了徐福十疋帛的賞賜,後來又提拔他做了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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