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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誣馬英九收3億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

誣馬英九收3億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在電視節目及臉書,爆料指時任總統馬英九曾在2008、2009年間收受電子業者2億元政治獻金,另影射馬2009年在亞翔合併案中疑收1億元獻金,遭馬英九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在《蘋果》等4報刊登道歉啟事。高等法院今判段須賠馬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日。可上訴。判決指出,特偵組曾經調查所謂2億元政治獻金之事,但查無證據,不過,前立委劉文雄2011年已於電視台有類似發言,且交大教授林健正另案在特偵組作證時,也承認講過此事,而段宜康的消息來源是林男,事後雖無法證明2億元之事為真,但段已經合理查證,不必賠償道歉,不過段宜康就亞翔案1億元部分未經合理查證,也無法證明為真,因此判他敗訴。此案前審台北地院於今年2月判決段宜康應賠馬英九60萬元並在《蘋果》等4家報紙登報道歉,但高等法院認為,段是在個人臉書指稱馬英九收受1億元政治獻金,並非在報紙揭露,改判他在臉書道歉較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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