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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三度酒駕 綠營前立委兒子就是學不乖

三度酒駕 綠營前立委兒子就是學不乖

還是學不乖!前立委張清芳的35歲兒子張定瑋,今晨1時許因不勝酒力,將700多萬元賓士CLS63 AMG轎車停在大馬路上睡著,酒測值0.67毫克,被警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帶回派出所,誇張的是,這已不是張定瑋第一次酒駕,他在2004年就因酒駕被測出酒精濃度達0.81,遭警以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今年6月,他又疑似酒駕,遇攔檢拒絕酒測,駕照被吊銷到2019年,所以他今晨不僅酒駕又無照駕駛,酒駕不良紀錄累積已有三次。

張定瑋在2004年還是學生時,就曾在北市酒駕,當時酒測值高達0.81毫克,遭大安分局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不知悔改的他,今年6月老毛病又犯了,疑似酒駕遭警攔下,當時他拒絕酒測,駕照因此被吊銷至2019年。沒想到事隔不到半年,昨晚在幾杯紅酒下肚後,張定瑋又心存僥倖想酒後開車返家,沒想到這次除了再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外,還得多吃上一條無照駕駛的罰單。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痛批,台灣人應該建立一種觀念,「酒駕就是犯罪,應該鄙視這樣的行為!」有些名人或富人,開好車不怕撞,撞死人再哭著去跪去道歉,但再多的內疚,死人也活不起來。

林美娜還說,騎車不戴安全帽只罰五百元,多數人都遵守,酒駕動輒罰萬元,卻一堆人不遵行,差別就在觀念和習慣,大家不覺得酒駕是犯罪,沒有習慣酒後一定不開車,才會一次次發生酒駕悲劇,即便酒駕致死的刑責最重可罰到十年,這三年來沒有一個法官這樣判罰,已有立委提議加重刑罰和同車共責,但處罰只是治標,建立「酒駕就是犯罪」的觀念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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