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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誘拐2歲男童性侵 已對5童伸狼爪 惡狼判10年

誘拐2歲男童性侵 已對5童伸狼爪 惡狼判10年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2月29日 上午5:50
戀童怪叔叔!台南37歲有多項性侵前科的舒姓男子,今年3月時嘉義租機車北上,繞行半個台灣至花蓮新城鄉,見1名2歲男童長的可愛,將他擄走長達一天一夜,並在民宿內對男童口交得逞,檢警發現他歷來已對5名幼童伸出狼爪,變態行徑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刑10年。
舒姓男子今年3月時騎車環島至新城鄉一住家前躲雨,見年僅2歲男童在屋簷下玩耍,趁著男童阿嬤在屋內看電視時,佯稱「叔叔帶你去買玩具」迅速將男童誘拐上機車,一路往南將其帶至100公里外瑞穗鄉的民宿,並對男童口交得逞,翌日才在玉里鎮超商被休假員警張光領查獲。
警方調查,有輕度智障的舒男,犯案遍及全台,16年前即因3度誘拐男童及性侵入監服刑;去年出獄才3個月又誘拐小二男童口交被捕,本次再度對花蓮無辜男童下手,加上舒男手機存有多張男童萌照,讓警方不得懷疑他有戀童傾向。
舒男供稱「覺得男童可愛」,單純想買玩具給他,才騎車搭載他出去玩,至於警方在男童下體檢驗到舒男唾液,則辦稱是因為先在浴室內用毛巾擦拭自己的臉及身體後,接著在替男童脫褲子擦拭身體時,可能是「毛巾沾到口水」,才會沾到男童的生殖器。
舒男坦承誘拐幼童,但堅決否認性侵,一審被依《略誘罪》、《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花蓮高分院日前維持原判決,認為舒男屢因誘童及對男童性侵,多次入監服刑及強制治療完畢,卻不見悔改,擔心舒男交保後仍有再犯之虞,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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