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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除夕圍爐縱火6死4傷 男子判死

除夕圍爐縱火6死4傷 男子判死

中廣新聞網 – 2017年2月14日 上午5:52
桃園市男子翁仁賢在去年除夕夜圍爐縱火,造成父母親等6人死亡,還有4人燒傷,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見悔悟之意,有加以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如不服判決可以上訴。(李明朝報導)
 男子翁仁賢去年除夕夜,家人在家一起圍爐吃團圓年夜飯時,提汽油朝餐廳內潑灑,並取出打火機點燃報紙,朝餐廳內丟擲以引燃火勢,火苗隨即迅速燃燒,造成父母至親、看護、姪子、姪媳、姪女等6人死亡,4名親友也分別受程度不等的燒傷。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見悔悟之意,且面對司法及人生之態度均十分消極,亦無任何補償被害人或家屬之意,審酌並考量被告以故意放火之方式殺害至親,所為違反倫常,漠視他人生存之權利,對被害人與倖存家屬均造成極大傷害,所侵害之法益類型與程度重大,且其所為嚴重破壞社會對人際關係及社會秩序之想像與期待,無從寬貸。  
 法官認為翁姓被告所為,為絕大多數生存於社會之人所無法忍受,有加以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判處翁姓被告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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