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女老師將大樓紙箱回收止挨告 法官判無罪確定

女老師將大樓紙箱回收止挨告 法官判無罪確定

2017-03-08 11:42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即時報導
王姓退休女老師前年7月在台中市住處大樓一樓,看到電梯口有一個紙箱,上面放很多過期報紙,女老師以為是被棄置的垃圾,她踢進電梯,拿到自己樓上住處放自家門口,隔天帶到回收場變賣,後來失主查出是女老師帶走他們的紙箱,內有公司重要文件,控告女老師竊盜和侵占罪,台中高分院判女老師無罪確定。

女老師向法官說,她不是資源回收業專收回收物,當天以為有人沒公德心,將垃圾放在電梯口,她才帶到回收場變賣,但沒有拿到任何回收費用,她只是熱心要幫社區維持環境。

紙箱失主說,他們當天在搬東西,暫時將紙箱放一樓電梯口,怕被住戶看到紙箱內有公司重要文件,上方才以過期報紙掩飾,搬其他物品上車再回電梯處,才5分鐘就沒看到紙箱。

法官說,女老師看到公共場所有疑似廢棄物應告訴管理員處理,雖然自己移走並回收處置不當,但查她無竊盜和侵占不法犯意,因此判她無罪確定。

TOP

重要的東西還亂放

TOP

其實賣布到幾毛錢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