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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沉迷手機遊戲 男子冒名購買代幣觸法

沉迷手機遊戲 男子冒名購買代幣觸法

2017-04-05 12:55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即時報導
高雄市黃姓男子沈迷手機線上遊戲,先偷取陳姓男網友皮夾後,冒用陳名義以銀行信用卡透過網路購買遊戲代幣3千元。橋頭地院依竊盜、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判處黃有期徒刑5月。
判決書指出,黃於2015年4月27日在住處,以行動電話上網進入網路聊天室,進而與陳男認識,雙方約於當日晚上11點,在陳住處見面。黃依約與陳面後,趁陳未注意竊取皮夾,內有身分證、健保卡、彰化銀行信用卡、郵局金融卡、全聯卡、悠遊卡各1張。

黃於翌日在住處內使用手機玩網路遊戲,因代幣不足,使用陳彰化銀行信用卡,冒用陳名義輸入上開信用卡卡號、認證碼及有效年月刷卡,偽造電磁紀錄準私文書傳輸至遊戲公司,購買遊戲儲值代幣3000元,加值至黃遊戲帳號內。陳接到購物網簡訊通知交易事項後,電詢黃,才揭發此事,陳報警法辦、起訴。

法官審酌黃正值青壯,貪圖不法利益,意竊取他人財物,又冒用他人名義盜刷信用卡消費,念在他犯後坦承,並歸還告訴人3千元現金,量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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