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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殺女友15刀穿心 檢求處重刑

殺女友15刀穿心 檢求處重刑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4月6日 上午5:50
33歲男子王信仁,不滿邱姓前女友提議分手,今年2月在社群網站新創帳號,誘騙邱女外出談判,會面後即持童軍繩勒頸,並持水泥磚塊砸擊,再持水果刀捅刺對方15刀致死,屏東地檢署昨偵結,檢察官認為,王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查出,王嫌和邱女去年12月底透過網路交友認識,2天後即同居交往,後來邱女認為對方不務正業又脾氣暴躁,決定分手;王則認為邱女另結新歡,不斷在網路上放話要對她不利,邱女心生恐懼因而斷絕聯絡,王遂在臉書開了假帳號,並以出去唱歌名義,邀約她到學校見面。
雙方會面後,王即持童軍繩扼勒對方頸部,並持水泥磚塊砸擊頭部,再拿持水果刀捅刺女子胸部、腹部;發現邱女沒了氣息,竟將她褲子褪下,故布疑陣,還將手提袋及2支手機拿走,沿途將凶器及證物丟到水溝中。
檢方解剖鑑定結果出爐,發現邱女致命傷為頭部撕裂傷失血,兩側頸動脈出血,胸、腹部刀傷達15處,胸部1刀刺穿心臟,1刀刺穿肺臟,腹部多處刺入腸子,深度甚至到達脊椎。
王到案後還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出示相關證據後才坦承,檢察官審酌嫌犯僅因女友提議分手即預謀殺人,且手段凶殘、處處致命,視人命如草芥,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甚鉅,讓被害家屬傷痛欲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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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教化可能,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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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兇殘的犯人都可教化
就算判再重的刑
也最多30年的無期徒刑而已
就算給他雖小判了死刑
大法官也而翻案
只要財力雄厚或是選對顏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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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是殺人的天堂,而且手段相當殘忍,但在法官眼中殘忍是可教化的,或許那一天台灣會有殺人比賽,反正殺人又不會判死刑,還可教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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