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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鯨吞財團法人 政府是強盜嗎

鯨吞財團法人 政府是強盜嗎

行政院院會6日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媒體報導,立法目標鎖定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糖協、電協等原本不受政府監管的財團法人,須在1年半緩衝期內,健全財務制度與人事制度,否則主管機關可命其解散。

民進黨2000年首度執政,就希望接管中技社、糖協、電協等財團法人,但依法無據,受到原董事會強烈抗拒。蔡英文去年5月就任總統,隨即要求行政院徹底清查官方捐助財團法人的財產與組織現狀。依據行政院清理,政府一共捐助158個財團法人,年收支總額達2073億元,並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草案明訂「防肥貓條款」,規定董事和監察人原則無給職,避免雙重受薪。並對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改採集中管理與高密度監督,如政府認定無法達成當初成立目的,得命其解散。

就事論事,官辦財團法人財務來自納稅人,確實應受適當監督。但若說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過去都不受立法院監督,也不是事實。因為政府捐贈財團法人的預算編列在各個部會之下,部會預算送立法院審議時,部會首長級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董事長或執行長都需要列席備詢。財團法人法的真正目的在擴大政府介入的範圍與權力,延伸政府權力界限。

「財團法人法」草案最嚴厲的條文在授權政府認定無法達成目的者即可命令解散。草案一旦通過,還有哪一個財團法人敢不聽從行政院命令?如此一來,就等於擴大了公務機關的陣容,失去了設立財團法人的目的了。

檢視民進黨政府對於政府捐贈財團法人的作為,更有理由相信所謂的改革,其實是為了直接掌控兩千多億的大金庫。以「新住民發展基金」為例,就有立委質詢指出,這個基金已經成為政府的小金庫,基金委員33人中12人是政府代表,學者專家委員都是政府找來,幾乎完全聽命辦事。結果基金預算卻經常挪作政府其他任務,未用在新住民身上。這種預算目的不清楚、監督機制不明確的問題,不正是民進黨政府目前正在批評的問題嗎?民進黨政府已經把自己能控制的基金當成小金庫,未來所有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採取高度集中管理,恐怕都要成為政府的大金庫。

民進黨希望掌控所有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即使對於任期受到法律明文保障的人事,也藉由奪權三部曲來達成目的:一是放話給配合的媒體炒作假弊案、二是透過立委羞辱當事人、三是進而逼退原任人員。作為國家媒體的中央通訊社堅決不屈服,所謂的弊案就不了了之,但其他軟柿子就一一被吃掉了。

綠營對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過去只是蠶食,最常見的基本層次是關說人事,例如立委林岱樺關說中油人事,事實上,許多黨政高層早就把親人及親信塞入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多年,雖然不是擔任首長,但往往空降高階職等,領取豐厚薪水,如果陽光法案把這部分也列入調查,一定可以查出不少劣跡。現在更進一步希望全面接管,一旦蔡政府可以指派財團法人主事者,對於預算與人事就可以直接掌控,以便呼應執政需求,例如協助創造政績,或是甚至滿足個人喜好,例如公關費用核銷等。

這次祭出「財團法人法」草案鯨吞式全面收編,而且不怕派系控制下的財團法人不聽話,堪稱最高層次,超越歷任政府,也反映出了蔡英文政府急著吞下大金庫的司馬昭之心。

問題是,財團法人依法是以私法人自治為原則,不容以特別法方式任意破壞,否則形同搶奪,也有以法亂政的疑慮,曾任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的法學教授李復甸投書本報質疑:「政府這樣明目張膽地作合法強盜嗎?」表面上,這是打著改革的大旗,以提升政府捐贈財團法人績效為目的,但以民進黨政府最近的作為與草案的內容,卻令人深感憂心,擔心總金額兩千多億的財團法人恐怕全變成政府的大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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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政府壞話~政府做的事完全合法喔
只要有法規~政府做事絕不手軟
一刀一個~斬瓜切菜~輕鬆得很.....

萬一法規與政府牴觸???
當然是....與政府牴觸者一律無效囉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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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拿政府的補助款項,
本來就應該受政府監督款項使用情況。

假設都沒拿政府半毛錢,
那政府就無權介入,
目前報導內的那些財團法人,
也不知道有無獲得政府補助的,
所以無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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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都沒拿政府半毛錢,
那政府就無權介入

這是正常的推論,可惜蔡政府不是個正常的政府,沒拿錢一樣能弄你
所謂無權不就是於法無據。要法條??綠委喬一喬,要幾條有幾條,有幾條過幾條。

[ 本帖最後由 gkbase 於 2017-4-9 11: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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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不是個正常的政府,沒拿錢一樣能弄你
只有蔡政府說了算
能走得快出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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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現在政府是土匪,阿!你又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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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政府正進行搜括財產行動,有錢的人趕快處理台灣的財產吧!不然真的會變成民進黨政客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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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走得快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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