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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灑水車無照撞死婦人 警:煞車失靈肇禍

灑水車無照撞死婦人 警:煞車失靈肇禍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4月10日 上午5:50
黃姓男子1日無照駕駛灑水車,在2小時內發生二起車禍,釀成1死1重傷慘劇。黃男聲稱是員警逼他駕駛故障車所致。三峽警分局9日澄清車禍是因煞車失靈,與警方執勤無關;但也坦承員警並未詳查無照駕駛等情違反作業程序,除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也已併案函請檢方調查。
黃男在1日11時12分左右,無照駕駛灑水車在鶯歌區中山路249巷2弄與中山路329巷26弄口擦撞路旁車輛後,向前往處理的呂姓員警表示沒帶行駕照,呂員遂偕同黃男先去合格的八德路三洋窯業過磅,雖發現超重4.42公噸卻未要求卸載,又令黃男到分駐所製作筆錄資料。
黃男駛離地磅站不到10分鐘,旋於1時左右因煞車失靈在鶯桃路、永吉路口撞上停等紅燈的李婦母子,釀成第二起1死1重傷的交通事故。
家屬指控,呂姓員警處理車禍後還讓黃男繼續無照駕車,才會釀成第二件死亡車禍;黃男則稱,根本是員警逼令他開著故障車輛去過磅,才會衍生意外。
對此三峽警方說明,黃男在第一起車禍後偽稱未帶行駕照,呂員為求快速排除現場狀況,僅抄錄身分證資料卻未詳查,才會讓黃男繼續無照駕車過磅、到分駐所製作相關資料。警方也說明,黃男每天在工地灑水2至3趟已有月餘時間,灑水車況良好,員警也沒逼他駕駛故障車輛上路。
警方表示,死亡車禍肇事主因為黃男疏失及剎車失靈所致,與警方處理車禍無關,因此檢察官複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惟呂姓員警處理事故時未能確認是否無照駕駛、未請黃男洩水停駛,確有違反內部作業程序,除已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並將併案函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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