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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怪] 國家保護貓狗勝過人 怪哉

國家保護貓狗勝過人 怪哉

動保法修正通過,一方面欣喜動保意識增加,一方面擔心立法粗糙。

首先,「汝可吃雞豬牛,不可吃貓狗」這樣法律公平嗎?要說貢獻,牛能耕田,支撐農業,貢獻不輸,很多老農也不吃牛。若貓狗不能吃,憑什麼牛倒楣該被吃?動保愛說生命平等,但是立法時,雞豬牛的命一點也不平等。

再來,殺貓狗和殺雞豬牛同是殺生。殺雞豬牛的不用罰,只有殺貓狗要判刑。一樣的行為,結果不同,有沒有不正當差別待遇?新動保法,對動物不公平,對守法的人也不公平。

傷害動物處罰提高,甚至比傷人更重。企業違法操死人,法律重罰兩萬元;弄死貓狗,處罰兩百萬元。砂石車司機壓死人,過失致死判兩年;八仙塵爆死傷嚴重,業者目前判四年;動保法修正後,毒兩隻狗刑期最高到五年!保護人的法律不修正,傷動物比傷人罰更重,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國家保護動物勝過保護人民?國家立法、司法資源該優先放在貓狗還是人身上?


史記紀載,楚莊王要以埋葬人類之禮埋葬愛馬,被諷「何不比照國君埋葬呢?」成為千古笑談。國家若注重貓狗勝過注重人權,那就不是本世紀最先進立法,而是本世紀最大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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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不如貓狗,那蔡政府就徵召貓狗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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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修法了,你又要在雞蛋裡挑骨頭,難道你是吃風嗎?貓狗及其他動物如果是寵物,當然保護,但不要無限上綱,扯養殖的肉肌肉豬肉牛,植物也有生命,大家吃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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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民主國家??啥法治國家??
根本就是人治國家
也就是政府要你做甚麼~怎樣做~你就是要聽他的
你不聽就會受罰~被關~以前還會判死

吃狗肉殘忍??要罰~要關
那妳吃牛排時為何還要吃三分熟的??
要帶有血絲的肉才夠軟??
狗跟牛的差別怎會那麼大??

犯人甲:你犯了甚麼罪?要關多久??
犯人乙:我殺了人~要關三年
犯人甲:真好~我只殺了狗~要被關五年
早知道我也殺人就好.......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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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版感覺就是廢文.人家改法守護貓狗.發文的就能扯到人民權益

[ 本帖最後由 inte0000 於 2017-4-13 22: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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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保護動物不如說是保護養狗人的權益,養狗人帶狗出去嚇人拉屎,導致被報復毒死狗害牠又要買一隻來顯擺,提高刑度可以使一般的小老百姓不敢毒狗,平時就有鄰居為了貓狗問題引起鬥毆殺人,但殺狗刑罰比殺人還高,真受不了那直接選擇幹掉狗主人的肯定更多. 尊重生命應該禁養寵物,大家都別養社會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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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和文明與古時不一樣了。立法保護貓狗類屬寵物用意良好。但是於此同時 飼主的法律責任也應該提高。像放狗到處閒逛危及人車安全 不清狗貓大便的 只要是危害到公眾安全利益的都應該負更高法律責任。這才公平。還有動保團體應該集資幫助政府捕捉野生或流浪貓狗 幫助社會成為一個真正人與寵物的和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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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玻璃心
983u54uf覺得怪 有去申訴有去反應嗎
這是"民主國家" 你有這權力 不要只會在這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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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挑軟的吃
哪個軟吃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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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iper99 於 2017-4-14 08:26 發表
一堆玻璃心
983u54uf覺得怪 有去申訴有去反應嗎
這是"民主國家" 你有這權力 不要只會在這嘴砲!
民主國家~申訴反應?
這個好笑!!!
台灣是民粹國家~貞拍謝呢
不然怎會有大腸花運動?!

也不過在這發文~沒有號招路過就不錯了
(要比嘴砲~我記得本論壇有位W先生~才叫火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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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fue 於 2017-4-13 21:11 發表
人家修法了,你又要在雞蛋裡挑骨頭,難道你是吃風嗎?貓狗及其他動物如果是寵物,當然保護,但不要無限上綱,扯養殖的肉肌肉豬肉牛,植物也有生命,大家吃風嗎???
雞鴨牛羊就不是動物了嗎?
版主也只是要表達
人比動物來的高貴很多
既然要修法~是不是也該把傷害他人和殺人的罪刑提高非常多才合理呢?
要是閣下被歹人怎麼了~對方只是被輕判
難道閣下比貓狗不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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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nte0000 於 2017-4-13 22:13 發表
這版感覺就是廢文.人家改法守護貓狗.發文的就能扯到人民權益
若是人被狗咬了~還不能怎樣

請問被害者的權益怎辦?

殺狗?還是砍了主人比較快?

不管怎樣

任何動物~再怎麼養~終究是有獸性

狗咬自家主人的例子處處可聞

人比狗賤~是這樣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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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狗追咬人   人反手拿到棍子自衛   一棒驅趕   不小心殺了狗或是傷了狗

那    要判刑嗎

那狗咬傷人跑了   要通緝嗎   抓到要關還是要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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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篇是廢文~先不說雞豬牛羊~你毒狗~貓被判刑難道不對~還有你舉的例子感覺也怪怪的~車禍難道都是大車的錯~至於八仙的事業主固然有責但也並非故意為之~若他是蓄意為之的話就構成蓄意殺人OR傷人相對的以上的刑罰就部會相同的~而你蓄意的毒狗跟貓若要等同蓄意殺人將會判10年以上至死刑何來的人命不如狗命~扯東扯西的
再者立這個法也是讓國人懂得尊重生命~動不動就毒狗~時不時就棄養~難道就是對的~你可以不喜歡狗 貓~但你可以視而不見此類情形的發生?若非到萬不得已又怎會祭出罰則
就像每個國民都遵守交通規則~那還需要交通紅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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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再怎麼進步還是脫不了殺戮,除非每個人都成仙~太多拿雞毛當令箭的政治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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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2# 雲蝶 的帖子

人被狗貓.咬~有法律你可以要求賠償.你也可以報警~一樣有刑責.法律有寫.你動物都有獸性.人沒有嗎.動物不會說話~所以才會立法保護動物.人會說話但是還是有人願當野蠻人.你要說人比狗賤有時還真的是這樣.聽不懂人話自作賤能怪誰.這篇就是標準的廢文~發在多廢話也沒用.人立法是為了保護不會說話的動物.人都已經有法律規定保護了.還是有一些無聊的人.想要更多~怎麼不說立法交繳稅都進你口袋.有能力去當總統那就繳錢給你口袋

[ 本帖最後由 inte0000 於 2017-4-14 21: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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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fue 於 2017-4-13 21:11 發表
人家修法了,你又要在雞蛋裡挑骨頭,難道你是吃風嗎?貓狗及其他動物如果是寵物,當然保護,但不要無限上綱,扯養殖的肉肌肉豬肉牛,植物也有生命,大家吃風嗎???
寵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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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定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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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的慈悲不是慈悲,佛教徒基本上是不能養寵物的
科學家已證實,即使是植物也有痛覺,當然也有生命
如要不殺生,那就只能吸空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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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亂源~民進黨是盲目地將西方的民主發揚光大並無限上綱,每天將美國如何的民主掛在嘴邊,卻不說美國警察只要掏槍不論是非,就直接將人就地正法,尤其針對白人以外人種~~~這樣的台灣不出事才怪,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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