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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林美珠同意外勞小孩由政府養

可笑又悲哀,蔡政府有甚麼財務缺口或是亂開甚麼支票,都把手伸向就業安定基金?
就業安定基金的來源是由聘僱外勞的雇主按月繳納
就業安定基金的設置是因為聘僱外勞後可能造成本國勞工失業
用於本國勞工就業本身的安定問題
譬如本勞職災與失業救濟金的補充
並非為照顧外勞的就業安定問題而設置的
小孩被棄養問題(不論本國或是外勞)屬社會救濟家扶系統


另外這支票開得也太可笑腦殘了,外勞小孩一人一天補助600元,一個月就高達18000了(幾乎跟一個外勞的薪資相同了
勞工失業救濟金是以投保薪資的6成請領,要投保月薪資3萬才能一個月領到18000(月薪不到3萬的失業勞工比外勞的小孩還不如
如果失業勞工有小孩要養一個可以多補助10%,最多補助20%(如果生3個小孩,第3個就自生自滅?)
以三萬月薪為例也就是失業後如扶養一個小孩只補助3000元(同樣是小孩,本勞小孩一個月只能有3000元的伙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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