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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兩天被逮兩次 開贓車超警車、上警局自投羅網

兩天被逮兩次 開贓車超警車、上警局自投羅網

聯合新聞網2017年11月11日 上午12:36
陳姓男子前晚駕贓車違規超車,結果被超的是警車,陳因此被逮,無保飭回後,漏夜到新北市偷車,昨開贓車回宜蘭,想起手機遺忘在派出所,取手機時又被員警瞄到車牌被逮;陳兩天兩度自投羅網,大嘆倒楣到家。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宜檢,訊後仍無保飭回,警方表示如查獲陳再犯,會建請預防性羈押。

四十歲的陳姓男子設籍花蓮,大前天在花蓮偷了輛轎車,沿蘇花公路開到新北市八里,因車子沒油,棄車偷一輛沒掛牌的待售小貨車。

陳把贓車車牌改掛小貨車上,前晚欲開回花蓮,在澳花隧道前的漢本路段,遇上巡邏的蘇澳警分局澳花所所長胡傳明等人。陳竟違規超越警車,一路狂奔而去,員警追逐將他攔下,查出陳涉嫌偷車,還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與吸食器具。

警方前晚將陳依涉竊盜與吸食毒品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檢方無保飭回,陳竟漏夜趕回新北市,又偷一輛汽車要開回花蓮,因他手機還在澳花派出所,昨天到派出所領取,胡傳明問他「怎麼來的?」陳回說「開車」,胡看了陳的車牌,一查發現竟然又是贓車。

陳供稱,車輛被警方查獲,沒有代步工具返家,因對新北市淡水、林口一帶比較熟悉,返回新北市林口區,「借」了一輛車子使用,沒想到又被警方察覺。警方在陳偷來的贓車內,起出一批失竊火車零件,正調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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