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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挨拳斷4顆牙想索賠70萬植牙 法官:你可以裝假牙

挨拳斷4顆牙想索賠70萬植牙 法官:你可以裝假牙

2017-11-13 13:55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尤姓男子與童姓男子爭執,尤被童一拳打落4顆牙,提告要求童男賠他將來植牙醫藥費70萬元、精神慰撫金5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尤男未提出植牙病歷、費用證明,且植牙並非回復牙齒原狀的必然方法,裝假牙也行,因此依據牙醫師公會治療牙齒標準,判童男須賠償尤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共20萬4800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南市童男前年9月與妻子搬東西到轎車上,看到路過的尤男停留觀望,認為尤男對妻子有言語挑釁,心生不滿,朝尤男臉部揮出一拳,導致尤男有臉部挫傷、4顆牙齒斷裂等傷害;童男被依傷害罪判刑2個月定讞,尤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訴,要求植牙、精神慰撫金共120萬元賠償。童在審理時並未到庭為己辯白。

台南地院民事庭法官認為,尤男還沒植牙,且表示自己在無照牙醫診所看診,提不出一定要植牙的證明,也未提出預估醫藥費證明。審酌一般人能否植牙,需視各別牙床情況而定,並非人人皆可植牙,且安裝假牙也能回復牙齒功能,因此兼衡安裝假牙及植牙費用,並參照台南市牙醫師公會提供的植牙療程及收費標準,認尤男牙齒斷裂回復原狀的損害賠償每顆為4萬1200元,此數額亦符合一般安裝假牙的價格。

法官認定,童男應賠償尤男4顆牙齒醫藥費共16萬4800元,精神慰撫金4萬元,可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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