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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男300元買玉蘭花…怒砸伸腳踩爛 賣花阿姨噙淚蹲地撿

兩造都有錯。在馬路中兜賣本就是很危險又違規。萬一被機車或車A到。誰倒楣?萬一付錢找錢中變綠燈。大家都得等你噢? 機車男可以好言相勸不必做這麼絕。花錢又被人看扁人格。雙輸。賣花阿姨應該去集市賣。交通繁忙路上賣又危險又搆人怨。警察該勸導取締。機車女同情心人皆有之。但也直接鼓勵和認同在路口賣花是對的。所以說這種事不是善與惡。而是這三方的對與錯。應該都是錯。沒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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