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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騎士過彎沒靠右自撞公車慘死 無辜司機挨告不起訴

交通事故是台灣詐騙之祖
沒證據+法官認為=被告人活該倒楣
交通事故判無罪~但過失殺人還是成立
因為~他是因為跟你碰撞才會死
雖然會被判緩刑~但這個罪名還是會跟你一輩子

誣告者沒事~被告者卻要想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
花一年多可能賺5百多萬....誰不要啊??
有告有機會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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