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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交流道口稍遲疑 4人遇死劫

有2~3輛車在閃避這輛車.....代表是危險駕駛
被攔腰撞上.....也不是甚麼逼車所發生的車禍
高速公路不是自家土地~想走就走~想停就停
平均速度100公里~你突然減到50還變換車道試試
後面不撞成一團才怪

在此奉勸開車~騎車的朋友~千萬不要硬插隊在大貨(客)車前面
大車的煞車非常猛~緊急煞車對大車司機是非常危險的事~尤其是高速行駛時
事情發生時~大車司機為了自己安全....他寧願撞你也不會緊急煞車
你能想像一輛大貨車甩尾是甚麼情形嗎??這一甩的力道有多大??
我敢保證你絕對不會想在它附近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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