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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三寶婦無照又違規臨停 亂開車門害騎士慘摔骨折

三寶婦無照又違規臨停 亂開車門害騎士慘摔骨折

2017-11-21 10:55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基隆市江姓婦人去年10月間,無駕照開著1輛小貨車在新北瑞芳違規臨停,又猛然打開車門,害後方的林姓騎士煞車不及慘摔骨折,長達半年都無法正常工作,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江拘役50天,民事部分須賠償林男48萬多元。

檢警調查,江婦(59歲)當天中午11點多,無照開小貨車到瑞芳,沒有注意到後方車況,就直接貿然打開左前車門,後方林男見狀根本來不及反應,連人帶車撞上車門後,重摔倒地造成右側脛骨閉鎖性骨折。

事發後江婦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調查,訊後被依法送辦,經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考量江5年內無不良前科,坦承犯行,但未和林達成和解,審酌後依過失傷害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林男指控,江婦非但沒有駕照,當天還違規將車跨停在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人行道上,自己沿著同路段騎車時,她突然開啟車門,自己才撞上摔車骨折。

林表示,事發後住院、復健長達半年,原本在醫院擔任治療師,卻被迫暫時轉為行政人員,收入大受影響,依照薪資損失、醫療,及精神撫慰金等,一共向江求償58萬元,民事庭審理後,判江應賠償對方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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