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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駕累犯處鞭刑 葉俊榮:不符國際潮流

酒駕累犯處鞭刑 葉俊榮:不符國際潮流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0日電)有民眾在國家發展委員會提點子平台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等增加鞭刑,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社會有各種意見,但他的理解是這不符國際潮流。

葉俊榮上午在內政委員會答詢時表示,對酒駕慣犯等,有中華民國刑法、行政等機制處理,鞭刑是有關罪與罰的態度,據國際公約內涵,都不是很歡迎。台灣過去從威權時期到現在重視人權法治,任何違法行為都照法治程序進行。

親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怡潔說,台北市一名男子為躲避酒駕而違停路邊,假裝睡覺拒測,之後警員開罰單卻敗訴,引起議論,這對第一線員警抓酒測可能更辛苦。

葉俊榮說,他支持警察在第一線執行酒駕攔檢,確實也因警方認真執行,讓酒駕造成的傷亡人數大幅下降,未來相關部會一定會努力克服任何困難,其中也包括民眾配合。他也向社會喊話,警察勤務是為民眾安全,希望大家多配合,不然警察會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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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同鴨講 對牛彈琴
人家講東 他回答西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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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國家,酒駕初犯直接就死刑了,亦或是第二次犯就死刑了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57339

鞭刑不符,還國際潮流咧,那死刑的國家咧?腦殘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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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的真的跟不上國際潮流
連小綠綠最愛抱的大腿 美國跟日本都跟不上
最近不是也要跟進日本的旅行稅,酒駕連坐罰也跟進一下吧。
.美國酒駕:

美國各州酒駕罰責不盡相同,以加州為例,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吐氣濃度達每公升 0.28~0.55 毫克就算酒駕,初犯若無造成他人受傷,處以 1,500-1,800 美元(約 5 萬-7 萬元台幣)罰金,且吊銷駕照 6 個月以下的期限,加上社區服務、留下案底紀錄等。

累犯則加重懲處,車上會被裝上特殊裝置,開車前得進行酒精測試,未通過則無法發動引擎,被抓到最多還得繳 1 萬美元(約 33 萬元台幣)的罰金,若在觀察限期內再犯,即使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也會被控二級謀殺罪名,更重可處死刑。

日本酒駕:

在日本,若被判定為「帶酒氣駕駛」者,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扣駕照點數 13 點,停扣駕照 90 天;若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則扣 25 點,且吊銷駕照,於兩年內不得補考,以上都可能面臨 3 年以下徒刑或 50 萬日幣(約 13 萬元台幣)罰金。(扣點採累積制)

另外一種情況為「酒醉駕駛」,與帶酒氣駕駛的判定都是交由取締的警方,此種情形得扣駕照點數 35 點,且吊銷駕照,於三年內不得補考,還得面臨 5 年以下徒刑或 100 萬日幣(約 26 萬元台幣)罰金。

最重要的一點,日本酒駕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以及「車輛同乘者」都會連同遭受處罰,而且社會上仇視酒駕行為,很多人因此遭受到嚴重批判,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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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是假的高知識份子,台灣都是被這些人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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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政府只會講屁話
台灣低薪也不合國際潮流阿
有辦法跟韓國日本比嗎
什麼都要跟
對自己沒好處的事就用狗屁理由唬爛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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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的家人被酒駕的撞死
記得也要符合國際潮流不鞭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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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要活命,誰鳥你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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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  吃屎是國際潮流  民進黨的會去吃嗎  法律是保障人民  身家性命 合乎當下鞭刑來嚇阻酒駕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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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一個國家,為何要符合國際潮流,自己立法就好了,管人家怎麼想,腦殘官員,台灣就是被你們搞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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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堂堂的內政部長說話這麼不符合邏輯!
什麼叫做符合國際潮流?
最近有幾個台灣同胞在印尼販毒被判死刑!
我們要不要跟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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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就是怕處罰太重
怕哪天自己被抓吧

修個法扯一些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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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約內涵,都不是很歡迎
國際潮流關你台灣國內內部管理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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