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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駕累犯處鞭刑 葉俊榮:不符國際潮流

我們國家的真的跟不上國際潮流
連小綠綠最愛抱的大腿 美國跟日本都跟不上
最近不是也要跟進日本的旅行稅,酒駕連坐罰也跟進一下吧。
.美國酒駕:

美國各州酒駕罰責不盡相同,以加州為例,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吐氣濃度達每公升 0.28~0.55 毫克就算酒駕,初犯若無造成他人受傷,處以 1,500-1,800 美元(約 5 萬-7 萬元台幣)罰金,且吊銷駕照 6 個月以下的期限,加上社區服務、留下案底紀錄等。

累犯則加重懲處,車上會被裝上特殊裝置,開車前得進行酒精測試,未通過則無法發動引擎,被抓到最多還得繳 1 萬美元(約 33 萬元台幣)的罰金,若在觀察限期內再犯,即使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也會被控二級謀殺罪名,更重可處死刑。

日本酒駕:

在日本,若被判定為「帶酒氣駕駛」者,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扣駕照點數 13 點,停扣駕照 90 天;若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則扣 25 點,且吊銷駕照,於兩年內不得補考,以上都可能面臨 3 年以下徒刑或 50 萬日幣(約 13 萬元台幣)罰金。(扣點採累積制)

另外一種情況為「酒醉駕駛」,與帶酒氣駕駛的判定都是交由取締的警方,此種情形得扣駕照點數 35 點,且吊銷駕照,於三年內不得補考,還得面臨 5 年以下徒刑或 100 萬日幣(約 26 萬元台幣)罰金。

最重要的一點,日本酒駕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以及「車輛同乘者」都會連同遭受處罰,而且社會上仇視酒駕行為,很多人因此遭受到嚴重批判,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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