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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印尼槍決毒販 不甩美澳說情

印尼槍決毒販 不甩美澳說情

中時電子報2017年11月22日 上午5:50
東協10國中,有8個國家對毒品犯罪會判死刑,分別是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寮國和泰國;其中印尼因近年頻頻對走私毒品的外國人處以極刑,連有邦交的澳洲人涉案也照樣槍決,備受國際關注。

印尼法律規定,對生產、加工、販賣和走私毒品者處死刑。2002年時任總統梅加瓦蒂成立國家反毒局。該國死囚中,多半為毒品犯罪者,其中包含不少外國人。2005年,9名澳洲人因攜帶海洛因在峇里島被捕,6人先後被判處死刑,澳洲多次提出赦免請求,但印尼不為所動,最後仍執行槍決。

同樣地,2015年印尼槍決8名毒販,7人為外國籍,澳洲總理多次為2名澳洲死囚求情,聯合國祕書長也促請延後行刑,但都遭到印尼政府拒絕。事後澳洲憤而召回大使,並給予印尼嚴厲譴責。

另馬來西亞因比印尼更靠近海洛因來源地「金三角」,深受毒害。早在1983年,馬來西亞就修法,攜帶15克以上的海洛因或嗎啡、200克大麻或1000克熟鴉片,將被處死刑,且不論外國或本國人,只要觸法,一律嚴懲。曾有澳洲人攜帶海洛因入境被捕,即使澳洲和英國都求情,最終仍被判死刑。

與印尼和馬國相比,新加坡掃毒手腕更強硬。新加坡毒品走私法非常嚴格,年滿18歲任何國籍公民,只要在境內被發現攜帶有15克以上的海洛因、30克嗎啡或500克大麻,就被強制執行死刑。

近年雷厲風行掃毒的菲律賓,對掃毒所採取的手段,更是令全球震撼。刑事局涉外警官指出,由於菲律賓是天主教國家,不太可能執行死刑,故而對是否恢復死刑,仍在審議。但總統杜特蒂乾脆在街頭執法時,要求對拒捕的嫌犯開槍,曾在24小時掃毒行動,槍斃32名拒捕毒犯;連市長夫婦抗命,也被擊斃。

對於11名台灣人遭印尼判處死刑,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昨指出,那是過去一段時間所累積,對此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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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島當局什麼時候才能正視和嚴懲毒品犯罪? 毒品真是萬惡之源。是種下廣大的犯罪因子。一人吸毒。全家甚至朋友都遭殃。因毒引起的殺偷搶盜、比非毒品人犯罪來的發生率更多更高。走私毒販是在社會各地埋地雷的禍害。禍國殃民的罪跟漢奸差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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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島政府只想搞毒品除罪化跟毒品公賣
才不可能嚴逞毒犯呢?
這政府只要能賺錢
甚麼都敢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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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政府比這無能政府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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