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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專治纏郎 警祭糾纏行為防制法

專治纏郎 警祭糾纏行為防制法

中時電子報2017年12月12日 上午5:50
世新大學發生學長苦追學妹不成,引發校園喋血案,被害人稱已被跟蹤、騷擾長達5年之久,曾向警方求助,但加害人依然故我。對於家暴法、性騷擾防治法無法規範恐怖情人的漏洞,警政署已擬「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能對加害人科以罰緩或刑事責任,已送內政部審查。

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聯合國資料顯示,跟蹤、騷擾是全球婦女最大的人身安全威脅之一,據該會2014年的調查,高達78%民眾有遭受跟蹤經驗,被跟蹤期間1年以上占了45.9%、3年以上高達近25%;另外,有12.4%年輕女學生表示曾遭遇跟蹤騷擾。

該會與立委吳志揚、陳亭妃都曾建議訂定相關法令保障被害人。經彙整司法院、法務部對「糾纏行為防制法」意見後,由內政部擬定立法方向,警政署排除狗仔跟拍、討債集團、徵信社等行為,已送內政部,將再與法界對細節修正。

草案對於糾纏行為案件,被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後,經警察機關調查認有糾纏事實者,即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逕予罰鍰處分,對於現行實施者,得查證其身分並逕行通知其至警察機關接受調查,避免危害延續或擴大。

另對於經警察警告或罰鍰後,仍再犯的行為人,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防制令」,提供被害人進一步保護。警政署解釋,先經警察機關處分,可避免聲請案件量過大,法院無法負荷,違反防制令者,則科以刑事罪責。

警政署強調,現行法令雖有包括家暴法、性騷擾防治法、強制罪等可以處理,不足之處由「糾纏行為防制法」彌補漏洞。該法屬「預防犯罪」,學生若遇騷擾,宜先向學校心理輔導單位反映,讓教育、衛福與警政合力關懷介入,才能防止恐怖情人再犯。

不過,有人認為,世界各國包括日本早已對此行為立法防範,國內卻遲未立專法,立法、行政機關怠惰,以致悲劇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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