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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不再鳥籠!立院三讀《公投法》 通過門檻大幅降低、廢公審會

不再鳥籠!立院三讀《公投法》 通過門檻大幅降低、廢公審會

蘋果即時-2017/12/12 13:31

法院今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大幅鬆綁公投限制,經表決,提案僅需最近一次正副總統選舉總人數的0.01%(萬分之1)、成案門檻由5%下修到1.5%,通過門檻則是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1/4)後,同意票相對多數就算通過。以去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878萬2991人為基準,未來1879人就可提案發動公投、28萬1745人連署成案,469萬5748人出門投下贊成票,並獲得相對多數就通過。

民進黨自1993年起推動《公投法》,2003年立法院完成立法,但公投高門檻備受批評。民進黨前黨主席林義雄與其所成立的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一直積極敦促修法,《公投法》修正案在去年底初審後,又等了近1年,在上周五朝野協商時,朝野針對公投適用項目、門檻等議題缺乏共識,主席蘇嘉全決議分階段處理《公投法》修正案,今完成二三讀。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下修公投投票年齡到18歲,並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全國公投主管機關為中選會、地方公投為地方政府。公投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數萬分之1以上,主管機關收到公投提案後應於30日內完成審核,若需補正,領銜人必須在30日內補正,並以1次為限。

在公投內容通過審核後,下一步就需徵求公民連署,這次修法除了將成案門檻由5%下修到1.5%,也開放電子連署,可由系統認証碼進行連署。通過門檻則是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後,同意票相對多數就算通過。過去公投提出後放棄或公投結果公佈後,3年內不得再重新提出,也在這次修法後放寬為2年內不得重行提出。

除了公民提案可發動公投,新法也授權行政院可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經立法院同意後可提案公投,立法院須在行政院提案後15日內議決,若經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在2年內不得重新提出。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鴻鈞在院會時提醒,一口氣大幅降低門檻,將造成公投常態化,一天到晚在公投,公投變暴投。時代力量黨團力推的領土變更、憲法改革、新憲複決納入公投項目,及兩岸協議強制公投,都遭到民進黨團以多數封殺,徐永明批「這鳥籠有打開嗎?」另外,國民黨團主張要在《公投法》中納入不在籍投票的精神,作為未來推動不在籍投票的立基,也被民進黨修正為「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但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劉櫂豪舉例,可能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訂立專章或制定一部法令規範。(張文馨╱台北報導)

《公投法》三讀還權於民 綠委感念「蔡公投」努力
蘋果即時-2017/12/12 15:10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大幅鬆綁公投限制,打破過去「鳥籠公投」的限制,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幹事長劉櫂豪、綠委李俊俋、蔡易餘等人三讀後一同召開記者會,何欣純表示,她大學時期看到許多民主前輩推動公投,到參與政治,有很多委員、同志都參與過《公投法》的立法過程,目前也順利打破鳥籠公投,把門檻降低,盼真正還給人民作主理念的實踐。

劉櫂豪表示,最早在1993年就有前立委蔡同榮等民主先進,開始提倡公投,到2003年時由前總統陳水扁公布實施,雖然有公投的名稱,但是門檻很高,被使用的機率是微乎其微,過去的《公投法》被戲稱為鳥籠公投,民進黨是積極把基本權利還給人民。

蔡易餘表示,他過去與蔡同榮是同一個村莊,當初蔡同榮從美國返鄉時,整個村莊都歡聲雷動,後來他也因為不斷推動《公投法》立法,呼籲應落實直接民權的實踐,而有「蔡公投」的外號。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發布新聞稿指出,1993年蔡同榮提出《公投法》草案,遭泛藍陣營挾著人數優勢否決,1999年為了促成《公投法》修正,20餘位的民進黨立委絕食抗議,但國民黨仍不願聞問,政黨輪替後,扁政府再次提出《公投法》草案,但在2003年國民黨與親民黨挾著人數優勢,逼迫台灣人民接受高門檻的「鳥籠公投法」,喪失表達自主意志的機會。

柯建銘指出,民進黨無論是執政或是在野,都一本初衷,努力推動《公投法》修正,而自己擔任立委24個年頭,對於修法歷程的艱難與血淚,點滴在心頭,感動之情更是難以言喻。柯建銘表示,還權於民,是民進黨30年來的堅持,《公投法》修正,是對人民的承諾,相信經過此次修法,台灣將邁向另一個里程碑。(黃信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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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權於民這件事不是從總統、民代直選就開始了嗎
另外
公投法放寬,會不會以後一天到晚都在搞公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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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罷免不適任的立法委員是不是也是還政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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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亂七八糟的公投法
數千人提案就能發動公投
簡直兒戲
跟那個1500提案的鬼東西一個樣
這只會讓相關單位疲於奔命
浪費公帑而已
一天到晚搞這種東西
對台灣一點幫助都沒有
廢黨廢人幹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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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cactus0116 的帖子

最多告訴你公投不管過與不過
最後都是民進黨說了算
純粹浪費公帑跟人力的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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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從這女人開始,公投罷免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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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民進黨一直在亂來
而且某些立委也一直在當共犯!!

看著現在著政策覺得 讓她跟他的黨員選上是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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