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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詐富商 飯局妹認罪賠5175萬

詐富商 飯局妹認罪賠5175萬

中時電子報2018年1月6日 上午5:50
化名「娜塔莎」的飯局妹蕭淑媛,被控以「假交往,真詐財」騙走陳姓、李姓富商鉅款,台北地院5日開庭,娜塔莎認罪,強調已賠償被害人5175萬元,換得被害人律師當庭請求給她自新機會;蕭女也懇請法官輕判可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6月以下刑度,好照顧父兄。全案辯論終結,1月19日宣判。

29歲的蕭淑媛,昨全身穿著深色衣褲、戴著棒球帽、墨鏡、口罩二度到法院出庭,庭審前後,面對媒體都不發一語。

名下仍有房有存款遭疑

香港籍陳姓富商指控和蕭女在飯局上認識並交往,「娜塔莎」以父母生病開刀、哥哥癱瘓等理由要求金援,他每次匯款2、300萬,還按月匯款50萬生活費,後發現她另有戀情才知被騙。 李姓富商則不甘心被騙2500萬多元,花錢請徵信社跟蹤,才拆穿騙局提告。北檢偵查後依詐欺罪起訴。

蕭女昨當庭坦承犯行認罪,還向法官說,已全數賠償提告陳姓、李姓2名富商,達成和解。只是大學肄業、曾當show girl的蕭女,2014至2016年本案發生期間並沒有工作,如數賠償被害人後,名下有房屋和3000多萬存款,引起公訴檢察官質疑資產何來?

她說,1800多萬元的房子,是李男借她頭款購買,「這就像家人,李像哥哥一樣照顧妹妹!錢已經還了」;存款則是投資賺來。法官接著追問,那來的錢去投資?蕭女則回說「本金是借來的」,她強調和陳姓富商交往期間,並沒有劈腿,「我和李沒有交往」。

稱父兄罹病扛家計犯案

因蕭認罪且已和解,法官裁定本案改簡式審判程序審理,調查證據結束,進行辯論。陳姓富商的委任律師和檢察官都認為,蕭女坦承犯行並全部賠償,請求依法判決;李姓富商的律師更替蕭女「求情」,請法官從輕量刑,給她自新機會。

蕭女辯護律師也提出事證,指蕭家有因車禍長期無法自理生活的哥哥,以致要承擔家計,才會犯案。另蕭母已過世、蕭父去年8月口腔癌開刀,需她照顧,請求法官從輕量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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