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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周玉蔻淚訴:馬沒收錢 我去坐牢

再胡扯瞎扯一堆有啥用
該登報道歉就登報道歉,該賠償就賠償
如真判坐牢就去坐牢
當初被告並不是因為馬競選時有沒有收頂新還是其他人的政治獻金
政治人物與政黨本來就具有合法收取政治獻金的規範
而是政治獻金法有相關規定,企業與個人捐獻最高不能超過300萬
超過300萬就是違反政治獻金法了更遑論兩億
(雖然坊間傳說都喜歡億來億去凸顯自己不凡的身價)
但依照法律規定就是不允許單一個人企業帳戶超出這300萬的上限
最起碼也要如扁案有相關金流或收據,證明跟頂新有關的帳戶加總有這麼多錢
又或是像扁案查到在國泰世華銀行有藏貪汙索賄的金庫
甚麼證據都沒有直接像市場叫賣喊個數字就當是了?
當初她訪問她所謂的求證對象吳子嘉、胡忠信、蔡玉真、黃文局、張榮豐、宋耀明、謝國樑等(非馬英九與頂新相關人士)
張榮豐也說了頂新捐款從來沒有兩億這種高價碼(但這都只是非相關人士在討論某些議題時的個人意見根本不算證據)
更重要的是周玉蔻又以此不實的爆料2億政治獻金為依據散播馬是頂新的門神
不詳細合理查證,媒體上胡說八道毀人名譽,被告死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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