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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染指財團法人 曾銘宗批綠擴權

染指財團法人 曾銘宗批綠擴權

中時電子報2018年2月14日 上午5:50
民進黨將《財團法人法》草案列下會期優先法案,儘管過去藍綠都曾想立法,但民進黨版本卻令人憂心。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曾銘宗質疑,條文明顯只為民進黨進一步擴權而設,違反世界推行非營利組織民營化趨勢,大開倒車,「哪有人這樣的?」

曾銘宗表示,財團法人法制化可討論,但民進黨以轉型正義之名,加入溯及既往條款令人無法接受,曾受政府捐贈、成立時或曾有登記公部門捐助超過一半的竟都要「加強監督」,甚至還可依原先公股持股比率改選董事,「這不是在開倒車?」

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抨擊,《財團法人法》又是另一包藏禍心法案,民進黨口說要將財團法人法制化,但實際卻想把手伸入財團法人,無論可派人或管財源,都將喪失其獨立自主性;另一項爭議在於溯及既往,且延伸至接受日產後的財團法人,很明顯又是劍指國民黨,又有違憲亂紀之虞,難道民進黨只想清算及爭權?

如按目前民進黨版本,接收日產後的財團法人如交通部所屬中華郵政協會、中華電信協會都是,甚至如蔣經國基金會也因早年有政府捐助,將列入監督範圍。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修《財團法人法》目的是配合《洗錢防制法》,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法人洗錢,屬洗錢防制配套法案。他說,過去無論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都曾推動立法,但沒通過,因屆期不連續,本會期重新推動。

柯建銘表示,財團法人分政府出錢的公設及民間私辦,兩者管制強度不同;公設財團法人採高度監督,民間財團法人則因「私法自治原則」,管理強度較低,須透過立法防止弊病。

柯建銘說,台灣將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評鑑,評鑑結果如不好,會影響金融業海外發展,對台灣經濟是很大衝擊。《洗錢防制法》中有規定,須加強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因此才要制定《財團法人法》。此外,宗教團體沒納入草案,會另立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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