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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月給1.5萬才准奉養母!法官看不下去 准孝子休惡妻

月給1.5萬才准奉養母!法官看不下去 准孝子休惡妻

中時電子報  2018/03/12 10:40

長期在大陸工作的呂姓男子,每月匯7~10萬元家用給妻子,但妻子對婆婆不孝,竟當著親友面前要呂男月付1萬5,才准接婆婆回來同住,呂男請辭回台灣照顧病母,還被妻子數落,讓他心寒訴請離婚。

據判決書,呂男與妻子結婚近20年,1999年,呂母位於台中東勢的老家因為921大地震震毀,呂男當時欲接老母到桃園中壢住家避難,呂妻竟罔顧孝道,在婆婆及親友面前稱「要住可以,但需按月付費1萬5000元」,使呂男在親戚面前抬不起頭。

呂男在大陸12年間,努力賺錢養家,除了生活必要開銷外,每月匯7至10萬元給妻子供家用補貼。2012年母親車禍住院,期間受到看護虐待以致罹憂鬱症及輕微失智,2017年呂母心肌梗塞急診住院,醫院發出病危通知,呂男急忙辭去工作,回台照顧母親,卻遭妻子酸言酸語,「為了你媽媽,你不去工作?」、「你媽媽活到90歲、100歲怎麼辦?你有這麼多錢可以過下去嗎?」

呂母2度病危,呂妻身為人媳卻不聞不問,一再向呂男催討生活費,沒給錢就要求離婚,呂男痛心妻子視錢如命,訴請離婚。呂妻則辯稱,獨自探視婆婆,反而惹她老人家不開心,且婆婆有2名女兒照顧,生活不成問題。高等法院認為該對夫妻感情破裂,難以維繫婚姻關係,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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