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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吃喜酒包紅包 國稅局要課「贈與稅」

遺贈稅法-第 4 條               
本法稱財產,指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
本法稱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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