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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惡男縱火釀9死 檢求處重刑

惡男縱火釀9死 檢求處重刑

中時電子報2018年3月21日 上午5:50
男子李國輝和女友分手後,自稱遭緬甸華僑友人在臉書群組以「藍牙播放聲音」方式騷擾,去年11月22日晚間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租屋處縱火報復,造成9死慘劇,新北地檢署認為李以汽油在人口稠密處縱火,釀成巨大傷亡,且犯案時並非不能或或欠缺辨識能力,20日依殺人罪嫌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李男因收入不穩,2016年3月和女友分手後以女友貪圖金錢而在她的臉書留下不雅字眼,事後又委請緬甸籍友人Myu Zaw刪除留言,未料李認為友人沒幫忙,反在臉書群組以「藍牙播放聲音」方式騷擾、挑釁,甚至還表明和他的前女友交往,李也因此先後在前女友的乾妹妹、某里長住家附近縱火,並均已遭到起訴。

李多次搬家逃避聲音,最後以每月2500元遷入友人胡進福於中和興南路407室租屋處,但他又以聽到聲音為由,在去年11月20日把一瓶汽油放在蘇姓友人住處外警告,21日凌晨二度警告蘇男不要再播放聲音。

隔晚8時許,李返家後,又以聽到有人辱罵、開玩笑聲音,持汽油朝租屋處3樓往4樓室內平台處的雜物潑灑縱火,隨即逃離現場,但熊熊火勢迅速延燒,造成和他同住的友人胡進福等9人慘死現場。

檢方將李送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發現李縱火時自知會造成財物損失、傷害人命,也知縱火是錯誤行為,認定當晚李雖因幻聽干擾而憤怒縱火,但並非欠缺辨識能力。檢方認為,李雖有幻聽但仍有許多應對方式選項,他卻以縱火紓解怨氣,無視汽油縱火勢必釀成重大傷亡,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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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啦.....
有精神疾病是殺人放火最好的理由~絕對是輕判
也不必法官千辛萬苦得想辦法來輕判

重刑???
檢察官不是住在台灣喔
台灣哪來的重刑??重型機車是有啦.....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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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作樣子~~~很快就有教化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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