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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工人酒駕付16萬求免刑 入監執行才知被騙了

工人酒駕付16萬求免刑 入監執行才知被騙了

2018-03-21 12:47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陳姓工人在2012年涉嫌酒駕,被士林地院判刑8月,陳仍不知悔改,2014年4月30日晚間7時許,又酒後駕車被攔查,台中市太平區永豐路、永平路被警方攔查,因酒測值高達0.48毫克,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遭台中高分院判處9月徒刑定讞,陳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劉姓男子,劉謊稱「可以走後門不用關」,向陳索討27萬元,陳給付16.7萬元後,遭通緝入監服刑,驚覺被騙;全案今依詐欺罪起訴劉。

檢方調查,52歲劉姓男子在2014年10月間,在台中市東區東福路的建築工地,認識綽號「阿龍」的男子,透過阿龍的介紹,認識陳姓工人,劉因此知道陳涉嫌公共危險罪嫌,遭法院判刑9月定讞,劉認為有機可乘,向陳謊稱「曾在法院任職,這種案件不用關,走後門繳罰金就可以」。

劉並以一天9000元換算9月刑期,向陳索討27萬元,陳不疑有他,連續在2014年10月至11月間,在台中地方法院附近,連續交付9萬、3萬、4萬、3600元、4000元,一共16.7萬元現金給劉,但陳仍被通緝入監服刑,才知受騙。

劉到案時辯稱,只是有幫陳刑事聲請狀,也有向陳收13萬紅包,不過沒有跟陳說「可以走後門,不用關」,只是說「外面辦事情,錢要先準備好,不然聲請再審會沒錢」;檢方認定劉行為涉嫌詐欺取財罪,今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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