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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古人鐵腕整治遲到歪風

古人鐵腕整治遲到歪風

  要瞭解古代治「懶庸」﹐得先瞭解古代官員是怎麼上、下班的。古代上班時間比現在早﹐《詩經·齊風·雞鳴》中﹐妻子催丈夫起床﹕「公雞已經叫了﹐上朝的都已經到了;東方已經亮了﹐上朝的已經忙碌了。」由此可見﹐從春秋起﹐古人就有了「雞鳴即上班」的傳統﹐往後這個時段就定型為「卯時」﹐即早晨五至七時。於是﹐「上班點個卯」也就流傳至今。古代上班早下班也早。清朝規定春夏下午4時下班﹐秋冬下午3時下班。至於白居易筆下的「退衙歸逼夜﹐拜表出侵晨」﹐那是因辦公和生活區相隔遠﹐又沒汽車﹐所以走回家就是「逼夜」了。
  古人上班第一件事是「開會」。在中央﹐皇帝每天早上要舉行「朝會」﹐也叫「上朝」﹐屬最高國務會議。參會官員是「六部九卿」等省(部)級以上官員。朝會內容兩項﹕一是皇帝做出決策﹐徵求大臣意見;二是大臣有重大事項﹐需報請皇帝批準。「朝會」的時間﹐根據議程多少有長有短﹐一般多在辰時(上午九時)結束。上午九點「散朝」後﹐各官員在宮門外吃完皇帝恩賜的「早點」後﹐就各自回衙門﹐或落實皇帝在「朝會」上的最新旨意﹐或處理日常工作。這是京官一天的工作模式﹐地方與京城大同小異。
  古人治「庸」﹐首先從「遲到早退」抓起。古代官員以「清、慎、勤」為原則﹐「勤」的起碼要求﹐便是按時上班下班。對遲到早退﹐缺勤或朝班失儀等「庸懶散」行為﹐歷朝均有懲治辦法。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規定缺勤1天處笞20小板﹐每再滿3天加一等﹐滿20天處杖打100大板。為不因遲到而挨打﹐明朝曾發生一起冬天高官誤跌禦河溺死的事﹕魏忠賢當權時﹐紫禁城不準點路燈﹐說是為防「火患」﹐還禁止官員騎馬坐轎﹐冬天天亮晚﹐路上又黑燈瞎火﹐結果是百官戊夜趨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審視不辨﹐於是追尾之事經常發生。一天﹐一名住得離宮較遠的官員可能起晚了一點﹐因怕「朝會」遲到﹐一路小跑﹐當天早上因雨雪路滑﹐慌亂中沒辨清方向﹐竟失足禦河﹐命喪九泉。
  對於遲到缺勤﹐除了「打屁股」外﹐還有扣工資、降級、撤職甚至「坐牢」等五花八門的處罰措施。先說「遲到扣工資」﹐唐玄宗時﹐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到肅宗時﹐朝參官無故不到﹐奪一月俸。再到文宗時﹐文武常參官﹐朝參不到﹐據料錢多少每貫罰二十五文。再說缺勤被撤職的﹐清乾隆時﹐一個叫錢在上的翰林給皇孫當老師﹐只因連日缺勤﹐便奉旨革職留任﹐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差、收受孝敬的賺錢機會。還有「因曠工而坐牢」的規定﹐唐律規定﹕「曠工滿35天判處有期徒刑1年。倘是軍事重鎮或邊境地區工作的官員﹐還要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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