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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無照騎車 友變植物人 恐賠一輩子

無照騎車 友變植物人 恐賠一輩子

聯合新聞網  2018/05/15 09:01
記者凌筠婷/彰化縣報導 許姓男子前年無照騎機車載吳姓友人,涉嫌闖紅燈高速撞上疑吸食K他命、逃避警方攔檢的賴姓男子轎車,吳重傷成為植物人,彰化地方法院判許應賠償吳及家屬看護、照護等費用共兩千三百多萬元,可上訴。

車禍刑案部分,一審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許姓男子十月;至於賴涉吸食K他命危險駕駛部分,體內雖驗出毒品反應,但因未出現吸毒後意識模糊、無理行為、身體失去平衡或視覺模糊等狀況,無法證實不能安全駕駛,且賴沒有肇事責任,獲判無罪。

判決表示,許前年三月三日凌晨無照騎母親名下的機車載吳,行經彰化市東外環與一三九縣道路口時,先前在台中市飛車逃避警方攔檢的賴也一路疾駛到這個路口,許闖紅燈左轉,高速撞上賴駕駛的轎車,人車倒地,許雙腳骨折,吳顱內出血重創,經送醫搶救,不幸成為植物人。

吳的家人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官司,要求許及機車車主許母賠償四千多萬元;彰院審理時,許母供稱,當晚她已經睡了,是兒子擅自騎車出門,她並不知情。因無法證明許母同意兒子騎車,判決許母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許,合議庭計算,看護費用、照護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費用後,判他應賠償吳及吳的父母共兩千三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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