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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砍牙醫兇嫌 國立大學畢業當保全

賠償???用甚麼賠??
一個只會向家人伸手討生活費的人~你要他用什麼賠??
有精神疾病就可以殺人嗎??為什麼不去自殺呢??
說有病???藉口而已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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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940326 於 2018-5-25 23:08 發表
所以殺了人只要說有身心障礙問題,有看醫生,在法庭上向死者家屬道歉,就有教化之可能,就可以在外面趴趴走,再一次犯案....

就是現在法官的邏輯
每個人都奉公守法的話......那警察跟法官就沒工作可做了
會輕判~也是為了工作著想
而且~精神病最容易復發~也最容易假裝
不然的話~阿扁怎能無限期法外就醫??
有一個精神病患犯罪.....就等於一輩子都有工作可做了
最難堪的還是受害人家屬~不僅要養輕判的法官~還要養殺人兇手一輩子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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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oldinoman 於 2018-5-27 12:33 發表
不知道這樣的社會邊緣未爆彈,究竟有什麼方法可以有機率的搜尋出來,提早發現。
很多有精神疾病的人都有就醫紀錄~怎會不知道??
只是~他又沒犯罪~你發現了又能怎樣??
難道要把他們全關起來嗎??
別的不說~這筆費用誰付??

會去跳樓~跳海.....以各種方式自殺的才叫瘋子
會用殺人~放火~強姦來紓解的叫預謀犯罪
因為~(只有白癡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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