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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通緝犯林穎鋒 遭押解回台

通緝犯林穎鋒 遭押解回台

中時電子報2018年6月22日 上午5:50
統貫企業負責人林穎鋒涉嫌於1993年間,因公司財務周轉困難,勾結交通銀行彰化分行行員偽造文書,圖利統貫新台幣5786萬元,案發後即潛逃赴美23年,21日晚間由法務部調查局自美國聖地牙哥押解回台。

林穎鋒於1993年間,因公司財務周轉困難,陸續發生退票情形,與當時為公股銀行的交通銀行彰化分行許姓外匯及放款承辦人員勾結,利用許員1993年至1995年間,辦理統貫公司收兌外幣票據買入、進口關狀及出口押匯業務時機,偽造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日報表,直接圖利統貫公司,以致交通銀行彰化分行前後共蒙受192萬8000餘美元損失,約合新臺幣5786萬元。

彰化地方檢察署1996年3月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林穎鋒,但林男早在1995年2月案發後,就馬上潛逃赴美,經彰化地方法院於1996年5月24日發布通緝,追訴時效展延至2020年7月15日。

林穎鋒在潛逃美國後,先後停留紐約、洛杉磯等地,在美非法居留多年,迄未取得合法身分,靠教友接濟過日子。

2016年9月,調查局駐美法務祕書通報美國執法當局,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逮捕林穎鋒,羈押於加州聖地牙哥Otay Mesa拘留中心。2017年底,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庭駁回林男上訴,法庭於今年5月20日做出最後確定判決遣返台灣。調查局於派員協同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官員21日晚間自美國聖地牙哥押解外逃通緝犯林穎鋒返台,並解送彰化地方法院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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