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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甜美OL臉書「有分身」 揪出工程師變態行徑…嚇傻了

甜美OL臉書「有分身」 揪出工程師變態行徑…嚇傻了

中時電子報  2018/10/16 09:21

北部地區一名劉姓工程師追求甜美女同事小藍(化名)不成,尋找管道抒發愛慕之情,竟在臉書替小藍開分身帳號,還在該帳號上傳偷拍小藍的照片,小藍得知臉書有「分身」崩潰提告。高等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劉男4月徒刑,緩刑2年。

據判決書,擔任設備維修公司工程師的劉姓男子,2016年開始追求外型甜美的女同事小藍,小藍卻不為所動,拒絕劉男的示愛。但劉男並未因此放棄對小藍的愛慕之情,利用開會、發料機會,偷偷拍下心上人側影。

劉男行徑越來越痴狂,2016年5月在桃園某網咖冒用小藍個資辦臉書帳號,不僅大頭貼照張貼小藍照片,更鉅細靡遺地在個人資訊輸入對方公司、學歷、居住地。小藍直到另名同事發現異狀,才知曉劉男的變態行徑,頓時覺得毛骨悚然,立即報警提出告訴。

劉男一概否認偷拍及申請女同事分身帳號,但小藍及其他同事指證歷歷,指稱劉先前偷拍小藍照片,還私訊被害人誇讚「外型甜美」,儘管劉男辯稱臉書照片是上網Google搜尋來的,不過新北地院法官根據拍攝角度,認定照片明顯是劉男拍攝,不採信他的辯詞。

另外臉書所傳的照片,跟劉男偷拍小藍照片如出一轍,高等法院認定劉男明顯是小藍分身帳號持有人,劉男擅用小藍名義創立帳號,明顯觸犯「偽造私文書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月徒刑。事發後劉男已關閉該帳號,小藍也撤銷告訴,高院諭知劉男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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