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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牽車闖紅燈掰故障還怪警察沒科學辦案?法官不信照罰

牽車闖紅燈掰故障還怪警察沒科學辦案?法官不信照罰

聯合新聞網  2018/10/16 09:15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新北一名林姓男子今年5月騎車行經中和區景平路、連城路口時,因闖紅燈被警方開單,事後被裁罰1800元、記違規點訴3點。他不服結果,興訟主張當下做法是在避免交通危險,還怪警方違反「專業辦案」和「科技辦案」精神,訴求撤銷處分,但法院未採信說詞,最後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林男行經該路口時,原本在景平路停等紅燈,但他中途改用牽車方式穿越景平路,將車牽到對街人行道後,接著又準備牽車穿越連城路,因此被警方攔查。他雖辯稱機車老舊突然熄火,無法發動,但警方要求測試卻正常,最後仍被開單告發。

法庭上,林男提出車行單據證明機車車齡已19年,偶有中途熄火、發動不順的情況,主張自己當下是在避免發生危險,員警不應憑當下目測和發動就認定車沒問題,認為此有違「專業辦案」和「科學辦案」精神。

林男表示,就如同電腦突然當機,當下無法使用的情況下,並不會馬上報銷或請人維修,必然會重新開機,在測試電腦是否故障,如果重新啟動後運轉順利,也不能說剛剛當機是不實情況。

法院調查,事發當時,林男牽車跨越路口停止線,再沿著人行穿越道將車牽到對街,確實違法。另外,林男辯稱車輛老舊故障,但穿越到對街後,路旁即有一間明顯及營業中的機車行,若車真有問題,當下應牽進去修理,可是他路過該車行未停下腳步,而是繼續跨越另一條馬路,行為有違常理,因此未採信提說法,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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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如果車已熄火,用牽的... 可以算是嗎?
如果法這麼嚴格,那為何無照飛車的撞死人,怎麼可以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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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發動中沒熄火 都算行駛
還有說的行人闖紅燈 不是犯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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