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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淘寶網買鋼筆槍 具殺傷力…判無罪

淘寶網買鋼筆槍 具殺傷力…判無罪

聯合新聞網2018年10月22日 上午6:50
黃姓男子花一千多元台幣在中國大陸淘寶網購買一支鋼筆槍,被人檢舉遭警查獲,送刑事局鑑驗具殺傷力,他喊冤,供稱當時買的是玩具;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黃男在公開網站上購買,且不知可擊發子彈、具殺傷力,判黃男無罪。

黃男是前年十一月上淘寶網,用人民幣二百五十一元,向自稱「董小蘭」的賣家購買一支鋼筆槍,以快遞方式運送至台北住處;北市刑大去年八月持搜索票上門,查扣鋼筆槍、槍管、鉛彈等。

黃男喊冤,他說平時就愛玩瓦斯槍、空氣槍,因好奇才上網購買鋼筆槍,淘寶網刊登的是一般玩具槍,「按鈕式鋼筆拉桿式火柴槍」,可打火砲、砸炮,但沒有寫可發射子彈。

不過刑事局鑑定,這支鋼筆槍為兩節式土造鋼管槍,擊發功能正常,可擊發子彈使用,認為具有殺傷力;再經警方實際操作,鋼筆槍先用撞針固定,將子彈、底火裝進槍管彈室,按下按鈕釋放撞針,確實可發射火藥子彈。

檢察官認定黃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運輸鋼筆槍,及「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該鋼筆槍是國內罕見槍枝種類,刑事局少受理此殺傷力鑑定,且黃男供稱網購鋼筆槍後,因槍管和家中喜得釘尺寸相符,曾裝入喜得釘試射結果「卡住」,從此再無使用過此鋼筆槍;警方鑑定中心初驗時,槍管內確實卡著鐵釘。

法官認為,黃男從公開網站購買、知道操作方式,但並不知具有殺傷力,難認黃男刻意購買持有槍械,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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