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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丟在屋頂兩瓶礦泉水 追出7年前電線竊案

丟在屋頂兩瓶礦泉水 追出7年前電線竊案

聯合新聞網  2018/11/08 06:45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38歲蘇姓男子7年多前,爬上台南市陳姓男子住處屋頂上,徒手竊取高壓電線,經屋主報警處理,警方在現場採集2瓶礦泉水瓶口斑跡送檢驗,但缺乏相關資料可供比對,案情遲無進展,直至今年4月,蘇吸毒落網後強制建檔,竟比對出蘇涉及7年前電線竊案,只好向檢警認栽,台南地院處拘役15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蘇於2011年6月24日凌晨1時20分,爬上陳的住處屋頂上,徒手竊取其高壓電線,得手後變賣,所得1千元,早已花用殆盡。案發當時,陳發覺電線遭竊後,報警處理,警方在現場採集礦泉水2瓶的瓶口斑跡送檢驗,遲無斬獲。

未料,警方偵辦另案販賣毒品案件,實施通訊監察,發現蘇疑向監察人購買毒品,持搜索票至蘇的住處搜索,進而查獲蘇施用海洛英及安非他命,經強制建檔及比對,7年多前的竊盜案乍現曙光。鑑識人員發現,竊案現場2瓶口斑跡的DNA,與蘇的DNA相符。

蘇在院方調查程序中,坦承犯行,供稱已變賣1千元花用殆盡。台南地院調查,案發後迄今,蘇未賠償陳姓屋主所受損失,且陳不幸於3年前過世。院方認蘇犯竊盜罪,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並追徵犯罪所得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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