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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正副議長選舉 要記名投票

立院為防止投票賄賂,將正副議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有正當目的,這代表立法委員的知識水準太低了,賄賂不等於記名,記名就不會產生賄賂嗎?就如同沒有事實物證也能勝訴.台灣的法院有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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