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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疾病] 癌患須依年齡、病位等 決定治療方式

癌患須依年齡、病位等 決定治療方式

癌患須依年齡、病位等 決定治療方式

在台灣每年有許多人因為罹患癌症而死亡,根據三總放射腫瘤部的資料顯示,在民眾罹癌被診斷後,首先應諮詢腫瘤專科醫師或尋求第二位腫瘤專科醫師之意見,以決定後續之治療與否及治療方式。

通常癌症患者需要如何治療,醫師應視年齡、癌症種類、癌症分期、癌症預後因子、患者當時身體狀況,以及癌症生長速度等因子來做考慮,像是年紀在七十歲以下、對化學或放射敏感之癌症、身體狀況好、癌生長速度快速等條件,便應該考慮積極治療。

但年逾八十、所罹癌症對化學藥物或放射線不具敏感性、身體狀況不佳、癌症生長速度較緩慢等條件,則應考慮以支持性療法來治療,以避免因「積極治療」而帶來之反效果。

通常「癌」看起來有如一團肉塊,但也有的是長成一片的,或是凹陷潰瘍的一處傷口,另有少數癌症如血癌,癌細胞分佈在骨髓與血液中,並不形成一個具體可見的腫塊。人體身上的器官,除了少數例外如眼球裡的水晶體、指甲,都有可能長出它來,但是有些器官特別容易發生,比如肝、乳房、肺、胃、大腸等。

人的身體主要由多種細胞所組成,每種細胞具有特殊功能,如肝細胞具儲存肝醣、解毒的功能,神經元細胞具神經傳導功能等,在正常情況時,細胞生長分裂形成新的細胞並分化成為具其母細胞所具有的特殊功能,補充死亡的細胞,即細胞數目維持恆定的狀態,但當細胞的生長失去控制,產生太多且缺乏正常細胞的分化現象時,所形成的多餘細胞稱之為腫瘤,腫瘤可能是良性也可能惡性,惡性腫瘤便是癌症。

所以說,癌是一種由人體自己身上的細胞轉變而來的惡性細胞,它就像是一群變壞了的小孩,再也不聽從管教,隨便到處亂遊蕩、破壞社會秩序,而且癌細胞也會不聽主人指揮,應該停止生長時,它卻繼續生長,不應該到處亂跑的卻四處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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