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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台灣早就『送中』了 關鍵人物是他,黃暐瀚公正客觀 網友:公道話

台灣早就『送中』了 關鍵人物是他,黃暐瀚公正客觀 網友:公道話

其實,台灣早就「送中」了,大家知道嗎?

從民調原本不到20%,短短半年,已經穩穩變成35%。

蔡總統左打賴神,右壓柯韓,妥妥地,拿到了總統大選的民調。

初選勝出的理由很多,年輕人的支持,是主要重點。所以手機民調佔50%,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台灣民眾擔心「一國兩制」,都是原因。

昨天暐瀚也已經說過,其實柯韓都不支持「一國兩制」,為什麼年輕人要因為香港的事件,挺蔡反柯韓,這種情緒,的確也是耐人尋味。

勝選之後,蔡總統昨天在總統府開記者會,出面反對「逃犯條例」,趁勝追擊,在年輕人一片拍手叫好的同時,我對於這個「逃犯條例」,卻是有正反兩面,不同的看法。

去年二月,香港情侶潘曉穎跟陳同佳,在台發生箱屍命案,男方事後盜用女生的提款卡,在台領了五千台幣,回港又領一萬多港幣。由於台灣香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所以最後這個殺人犯,只以「盜領ATM」,判了29個月,入監服刑。如果表現良好,也許快一點,十個月後,就能假釋出獄。

殺了人,卻只用「盜領ATM」處罰他,這樣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

所以,我們的檢調單位,多次要求香港「移交」這位殺人犯來台受審,卻卡在沒有規範,無法移交。今年二月,傳出港府要修「逃犯條例」的時候,我國法務部還開記者會,公開稱讚這是「進步的立法」、「樂見其成」。

蔡總統說這是「惡法」,法務部今年二月卻說這是「進步的立法」,怎不令人錯亂?


政治的歸政治,司法的歸司法,這個「逃犯條例」,確實有令港人擔憂的「剝奪終審權」的部分,值得再探討,但把這個「逃犯條例」直接解釋為「送中條例」,那就是對修法初衷的不察。

事實上,從2009年,前總統馬英九與大陸簽訂「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之後,過去這十年來,台灣早就「送中」。

過去十年來,台灣送了17位罪犯回大陸,大陸也送了489位罪犯,來台灣。

台灣早就「送中」了,大家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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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好笑
一樣是逃犯
台灣送中可以
香港送中就不行
台灣人還一堆人出來聲援香港反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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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就是反送台,台灣就是一堆白痴不知反送中就是反送台嗎?香港人只要在台灣殺人放火逃回就沒事,真的不知台灣人在反什麼?白痴也不能這樣白痴,難道台灣真的殺人的天堂嗎?台灣人你醒了嗎?還是被人欺負習慣了?台灣人可以死,但香港人就是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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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政府的立場當然是反送中
從先前積極引渡在國外詐騙的台灣人回台,避免送到對岸被判刑
就看得出來政府的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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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人,卻只用「盜領ATM」處罰他,這樣合理嗎?
直接寄信給習主席處理 香港特首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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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只想從中操作獲取自身利益
人民的無知才更是容易善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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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引渡在國外詐騙的台灣人回台,避免送到對岸被判刑

在機場就當場放人,回家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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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反送中只是香港人表達對中國大陸法治的不信任而已。

反送中其實真正意義是在反對中國大陸一直以來在干涉香港內政的一種投射。

這就像台灣人很反感中資一直在介入台灣媒體,公開放送統戰思維一樣。

台灣一樣有簽署類似協議,但台灣人不會因此反感的原因,在於對於人在國外的台灣犯罪份子,大多數台灣人都抱持者「送去大陸審判也是活該」的態度,至於那個殺人案是因為兇手跟被害人都是香港人,所以台灣司法無法管,反正要煩惱的是香港人,如果今天是兩個台灣人在大陸發生一樣的事情,那在大陸審判後遣返回台甚至在大陸就槍決,我覺得台灣主流民意也不會覺得怎樣。

而且台灣一般老百姓並不會因為這樣的法案通過就被強制加上一個罪名抓去中國審判,我想這就是差距,香港被大陸統治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而台灣人在挺香港「反送中」主要也是在反一國兩制,而不是這個「反送中條例」。

拜託台灣連在西門町插五星旗宣揚中共思想都沒事情頂多因為噪音而被罰錢。

[ 本帖最後由 albertk1kil 於 2019-6-17 23: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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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bertk1kil 於 2019-6-17 08:28 發表
其實反送中只是香港人表達對中國大陸法治的不信任而已。

反送中其實真正意義是在反對中國大陸一直以來在干涉香港內政的一種投射。

這就像台灣人很反感中資一直在介入台灣媒體,公開放送統戰思維一樣。

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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