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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重磅快評】管中閔的申誡 民進黨的遮羞布

【重磅快評】管中閔的申誡 民進黨的遮羞布

2019-09-03 11:06聯合報 主筆室

吵了一年多的卡管、拔管案,公懲會昨天對管中閔做出申誡處分,看似為此事件畫下了句點,但後續政治效應顯然將餘波盪漾。

回顧整個台大校長遴選案引發的卡管、拔管事件,從管中閔出現在校長遴選名單起,就不斷傳出基於政治色彩的各種運作,甚至合縱連橫運作棄保。及至管中閔真的當選台大校長,台大校內開始以「利益迴避」問題對其大肆攻訐。接著綠營立委接手,還用凍結預算要脅教育部勿聘任。

而這齣鬧劇,從立法院延燒到行政院,教育部終於決定暫不聘任管中閔,「卡管案」正式開始,其間行政院還組成「跨部會諮詢小組」,找來教育部、陸委會、內政部、法務部、人事行政總處來共謀如何對付管中閔。歷經三個教育部長,卡管、拔管再聘管,到了去年年底,鬧劇總算告一段落。

不過,接下來接手的是蔡系監察委員,見攻「利益未迴避」和「拔管」不成,於是另起爐灶,運用其調查權對管中閔展開鋪天蓋地的身家調查,終於找到了所謂的「為媒體寫社論」的兼職問題,並對管中閔提出彈劾。監察院任務告一段落,案子又來到司法院公懲會手上。破天荒的公審,只是拉開新一波序幕,最終做出「申誡」判決,早在意料之中。

在對公務員的懲戒裡,「申誡」算是非常輕微的一種。不過其象徵的意義是,民進黨政府對管中閔案終於有了下台階,似乎是在說:原來管中閔並不是毫無過錯,民進黨政府所反,也不是毫無道理。

只是這樣的結論,不能忽視幾個事實:公懲會和監察院所列的管中閔「罪狀」是「違法兼職」,但對於在媒體投稿是否算兼職,早已有行政函釋認定其不違法,即使公懲會的判決文,也說這是「新型態的兼職」,所謂「新型態」,難道不是說過去並無此行為是違法的規定?難道公懲會不是在自訂另一個行政函釋?公懲會自己就打臉了自己。

另一個事實,是此一懲戒結果,事實上是民進黨動員了無數國家機器下的各種資源,對個人追殺的結果,這不僅完全違反了比例原則,也不符法治國家的基本運作方式。而其中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台大選出的校長叫管中閔,而管中閔曾在國民黨的政府裡為官!

退一萬步言,縱使申誡理由成立,也恰好打臉諸多綠營橫跨一府四院無數部會的官員民代,當初把管中閔形容得十惡不赦,結果上天下地求之遍,只勉強羅織出了申誡的結果,對照自己當初的作為,綠營人士不汗顏嗎?民進黨如果想用這個申誡當自己的遮羞布,那就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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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一點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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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兼職的稿費,那也是他正當的用專業跟勞力在賺辛苦錢
如果這樣都能申誡,那.....超買一萬條香菸那群膽大妄為的走私犯要怎麼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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