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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陳明文遺失300萬元 民眾告發涉特殊洗錢罪

陳明文遺失300萬元 民眾告發涉特殊洗錢罪

2019-09-0415:23聯合報
記者
賴佩璿




陳明文辦公室表示,300萬是資助其么兒創業。圖/陳明文辦公室提供


高鐵北上列車昨拾獲一個登機箱,工作人員打開清點後共有300萬元現金,高鐵追查後發現失主是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陳明文次子陳政廷也證實登機箱已領回,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有民眾認為說詞有違常情,今赴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陳政廷涉洗錢防制法之特殊洗錢罪,盼檢方能針對三大點調查。



台灣高鐵列車昨拾獲裝有300萬元未上鎖的行李箱,追查發現失主是民進黨嘉義立委陳明文。陳明文次子陳政廷解釋這是父親給他的「創業基金」,但說詞仍被外界質疑。

陳政廷昨透過陳明文服務處發表聲明指出,這兩年他前往菲律賓當地台商工作,他的父親到菲律賓探視時,他們逛街感受到台灣珍奶可打進菲律賓市場,討論後父親決定讓他投資,支持他在菲律賓開台灣珍珠奶茶店,讓台灣珍奶南進。

他說,遺失現金是這幾天他回台灣時,請爸爸向媽媽拿的,300萬元現金是用來付台灣廠商設備、原物料及外幣開戶的費用,很感謝台灣高鐵及警方協助取回,以及大家的關心與指教。

雖然陳政廷已出面說明,但有民眾認為其說詞有違常情,令人高度懷疑是在「非法洗錢」,創業基金只是用來「掩護」的藉口。根據2017年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第15條特殊洗錢罪,只要財務交代不清就成罪,陳政廷這300萬元絕對是來路不明,才賴給他父親。

民眾告發狀提出三點請求檢察官調查,第一,要銀行證明300萬元確實是陳明文領的錢,因金額超過50萬元,也須查明該銀行有無依法通報?第二,若陳明文無法證明何時、何處領的錢,就要查明陳父子倆是否有涉特殊洗錢罪,是否幫他人製造「金流斷點」?

第三,要求檢方查明何人何時帶上高鐵、要交給何人、是政治獻金還是匯款,疑遭「跟監」而故意丟包?是否為選舉賄選之「預付款」?雙方條件未談妥,對方不敢收受拒收所遺留?

陳明文辦公室稍早發表聲明,指原本十分單純遺失物尋回事件,卻遭特定媒體、競爭對手不斷渲染擴張,已請律師提告,並強調現金自銀行分次提領、金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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