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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徐國勇稱集會不能戴面具 看看當年民進黨怎做

徐國勇稱集會不能戴面具 看看當年民進黨怎做

2018/05/01

民國78年11月22日,當時綠營在台北縣中和運動場一場政見發表會,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

反軍改團體八百壯士於4月25日下午在在中山南路、濟南路口立法院前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於4月26日表示,集會遊行法規定,參與集會不可以帶面具,但反軍改團體在臉上塗迷彩、戴面具激烈陳抗。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6款規定,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因此警察機關在准許集會遊行時,都會要求負責人簽訂切結書,要求參與民眾不得戴面具、化妝

不過時空回到民國78年11月22日,當時綠營在台北縣中和運動場的一場政見發表會,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

2009年綠營發起517遊行,警方也禁止戴面具遊行,當時綠營民代大罵經違反人權。

2014年5月,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在凱達格蘭大道發起遊行,「不能帶面具妨礙身分辨識」的規定當時即被痛批剝奪集會遊行的權利。

2016年行政院版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擬刪除第14條集會遊行限制之規定,但因故遲至今日未完成修法。

民進黨過去曾戴面具集會,並痛批限制戴面具是剝奪人民權利,部分立委也主張刪除集遊法第14條,至今卻未完成修法。現卻引用集遊法第14條指責反軍改團體集會時塗迷彩違法。解決之道,似宜盡早完成刪除集遊法第14條之規定,始能免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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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oreabiin 於 2019-10-6 06:57 發表
如果只是單純遊行,抗議,戴面具何妨?
但像香港那樣丟汽油彈、棍棒攻擊、刀具刺人、放火甚至甚至奪警槍,戴面具只是為了掩飾施暴者身分,蒙混於正常示威民眾,敢作不敢當,革命沒有這麼孬種的~
台灣很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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