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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就是沒錢付罰單」酒駕重罰新制上路 慣犯依舊醉上道

「就是沒錢付罰單」酒駕重罰新制上路 慣犯依舊醉上道

2019-10-27 01:10
聯合報 記者林佩均、王昭月、林保光/連線報導

酒駕新制今年七月上路後,刑責與罰款比舊制都還重,仍有人罰不怕。高雄警方自七月起到十月廿日止,共查獲一百九十件酒駕拒測案件,由於修法後拒測罰額提高到十八萬,至少替市庫進帳近三千五百萬。台中市警方發現,初犯者比率降低,但慣犯者卻不改。

酒駕新制,罰責加重,汽車駕駛酒駕被查獲罰十二萬,機車騎士罰九萬元,五年內再犯,每犯一次,則分別累加九萬或十二萬,其中酒駕拒測,罰額從九萬提高至十八萬,相當驚人。

從警方統計數字看來,酒駕新制七月實施以來,酒駕案件與去年相比並未明顯減少,基層警員指出,警方「酒駕零容忍」政策鮮明、執法強度高,初步發現,酒駕初犯者比率大幅降低,但少數酒駕累犯「熟面孔」,依然無視新法規定,還是繼續喝酒上路,不怕罰。

一名張姓警員分析,少數有酒駕前科的低階勞工或社會邊緣人,本身沒錢、名下無不動產,有「我就是沒錢付罰單」、更沒錢搭計程車等心態,只會繼續酒駕;有人則是罰不怕,機車騎士酒駕被逮到一次,九萬元就飛了。

酒駕不只會吃上罰單,還可能觸犯刑責,代價不小。屏東一名陳姓男子酒駕撞上機車、機車上一家三口,先生腦部受損,妻子癱瘓,女兒幾乎毀容,肇事者最後判賠一六六○萬,代價不菲。

警方表示,偏遠地區不好搭計程車有時是個因素,但民眾喝酒後,花幾百塊坐計程車或找代駕,往往就能避免酒駕風險;比起拒絕酒測,除當場扣車並開罰十八萬元,若發生事故,還要面臨公共危險刑責,民眾應該清楚哪種風險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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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判賠的根本沒有用處
只要會先脫產 根本就沒轍
還是直接終身吊扣駕照比較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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