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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少女遭港警輪暴墮胎 警方沒收就醫紀錄想滅證?!

少女遭港警輪暴墮胎 警方沒收就醫紀錄想滅證?!

記者 李蘇竣

在香港荃灣警察局遭到多名警察輪暴、被迫墮胎的少女,她的律師韋智達(Vidler)在11日
晚間發表聲明,表示全案已進入調查程序,但警方這段期間數度拒絕提供協助,還沒收了
醫院的就醫紀錄,甚至無視保護受害者的憲章,大肆公開發表案件評論、羞辱受害者。少
女也透過律師譴責港警「卑鄙」。

民眾與「黑警」對立升溫 數名港人受傷

香港反送中行動持續延燒,港人除了奮力對抗政府,也逐漸將矛頭指向毫無法律觀念的「
黑警」,香港警察多次在無預警的情況下開槍、虐打被捕者、刻意攻擊記者等,更頻繁傳
出多起警方與黑道聯手施暴、便衣警察混入人群中製造紛亂等狀況,讓香港民眾對於警察
公權力徹底失去信心,街頭的對立衝突越發嚴重。

少女於警署內遭警察輪暴 警察竟想滅證?!

近日香港網友流傳一名少女在9月27日參與遊行遭警方逮捕後,於荃灣警署遭到多名警察輪
暴,更因此懷孕墮胎。少女雖然沒有出面,但她的委任律師韋智達(Vidler)11日晚間發
表聲明,證實消息屬實,已協助該名少女提起刑事訴訟。

律師韋智達說明,少女在受害後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她詳細說明受害經過,過程中警方
還不斷提出侵略性的問題。她也接受法醫檢查,並將著床的胚胎人工流產,同意透過胚胎
取得DNA樣本,以追查其中一名施暴者。但整個調查過程中,少女數度追問進度,但警方調
查小組也一再拒絕回答少女。

律師指出,11月初,發現警方在未經知會的情況下取得搜查令,沒收了少女的就醫記錄,
該搜查令還允許警察扣押強暴案發前後數天的醫院監視器影像。律師表示,根據警方的《
受害者憲章》,警方在辦案過程應維護當事人的隱私與尊嚴,但港警的行動卻背其道而行


警方公開羞辱受害者 少女怒斥「卑鄙」

律師表示,少女透過法院要求撤銷警方的搜查令,治安法官也立即中止的搜查令,並同時
頒布禁令,禁止任何人直接或間接識別受害者。律師說,沒想到警方蔑視了法院的命令,
數度在媒體上發表與案件有關的評論,其中不少說詞都是偽造案件細節、刻意發表對該名
少女不利的言論,企圖降低被起訴的可能性。

該名少女透過律師表示,案件仍在調查階段,警方就不斷發表不利的評論,還公開羞辱強
暴受害者。她痛斥警方「卑鄙」、「令人反感」,該被最強烈的措詞譴責。少女表示,已
對警察失去信任,警方不可能公正的處理刑事案件,要求警方尊重她的隱私,停止非法的
洩漏案件資訊行為,並停止公開評論案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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