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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性侵Cosplay少女 「色影師」二審判8年

下藥性侵Cosplay少女 「色影師」二審判8年



陳姓業餘攝影師參加Cosplay外拍活動時結識14歲少女,以4000元邀少女到摩鐵旅拍,趁機在柳橙汁中下藥迷昏少女性侵得逞,事後陳在少女追問時,還傳訊示愛「我專心存錢、養妳照顧妳」,高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徒刑8年。



判決指出,2017年12月,陳男在北市花博公園的Cosplay外拍活動認識少女,不久透過臉書私訊邀約少女到摩鐵旅拍,12月16日上午,陳男載少女至新北市中和區摩鐵,陳男要少女在床上及浴室拍照,騙少女喝下摻有氯硝西泮成分藥物的柳橙汁,陳男見少女昏睡之際,說「我愛妳,嫁給我好嗎?」少女拒絕,但因無力反抗,遭性侵得逞。



當天下午5時,陳男帶少女到台北地下街赴少女友人之約,離去時塞給少女4000元,期間少女透過臉書向友人求助,表示「覺得好累、好像被性侵了」,少女在友人陪同下報警。



庭訊時,陳男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否認下藥,也不知少女未滿16歲。但法官因少女傳給陳男訊息「我說不要為什麼你還這樣?」,且陳男曾至少女學校參加校慶園遊會,認定陳男知道少女未成年,加上少女尿液檢體驗出氯硝西泮成分,不採信陳說法,一審判刑8年6月。陳上訴後,高院判刑8年,可上訴。














































































































































































































[ 本帖最後由 Soldier 於 2020-3-30 15: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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