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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妻與前男友摩鐵8度激戰!他靠「這句話」逆轉結局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妻與前男友摩鐵8度激戰!他靠「這句話」逆轉結局



Ettoday 記者陳羿妏/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黃姓人夫於妻子的手機內發現多段曖昧對話、約會記錄,而對象竟是妻子的陳姓前男友,兩人共赴摩鐵開房8次,黃男因而受到極大打擊,決定求償100萬元。事後案經苗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無故意「以為前女友是單親媽媽」,因此駁回黃男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2017年7月17日結婚,同年8月16日妻子產下一女,原以為要開始幸福生活,他卻發現妻子曾詢問陳男寄送女兒彌月蛋糕一事,陳男應知道妻子已是有夫之婦,兩人竟越聊越曖昧,甚至相約去摩鐵開房間,前前後後去了8次。



陳男辯稱,黃妻是他前女友,當時對方生完女兒只告知「自己為單親媽媽」,直到遭黃男提告後,才知道前女友其實已經結婚了,另外收到彌月蛋糕時,他也沒看到賀卡上有任何結婚資訊,以及夫妻聯名的字樣,因此一直認為「前女友是單親媽媽」,強調雖在賓館碰面,兩人為純友誼關係。



黃妻則表示,確實沒有告知前男友自己結婚的事實,與丈夫僅登記,並沒有公開宴客,所以身邊的人都以為「她是單親媽媽」。對此,黃男先是對陳男提出妨害婚姻告訴,經苗栗地檢署偵辦,予以不起訴處分,再議後仍維持原判,黃男告不成,才改成向陳男求償100萬元的精神賠償金。



苗栗地院勘驗上述說詞及對話內容,認為黃男未能舉證「陳男不知黃妻已婚一事」,認定無故意,也就是沒有侵害配偶權益,因此以黃男無理由求償100萬元,判其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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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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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oldier 於 2020-5-8 16: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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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無私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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